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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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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读《曼侬·莱斯戈》
作者
郭宏安
期数
1985年05期
任何一个社会都知道维护自己的声誉和体面,并不因其腐朽和堕落而任人评说;倘若一位作家胆敢把它的真实面貌写进小说,它就会立刻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对他大张挞伐。此类现象在文学史上并不鲜见。在法国,早在《包法利夫人》和《恶之花》受到第二帝国法庭的指控之前,甚至在伏尔泰和卢梭的著作被列为禁书之前,就有一部小说受到政府当局的谴责和查禁。这部小说就是普莱服神父的《曼侬·莱斯戈》(中译本作《曼依·雷斯戈》)。
《曼侬·莱斯戈》原名《骑士德·格里厄和曼侬·莱斯戈的故事》,最初作为《一个贵人的回忆录》的第七卷于一七三一年在荷兰出版,过了无声无息的两年,方始在巴黎发行,当年即遭查禁,罪名是“除了让当权的人扮演了不相称的角色外,恶习和放荡也被描绘得不足以让人感到厌恶”,于是,格里厄骑士被称为“骗子”,曼侬·莱斯戈被称为“婊子”。实际上,法国的摄政时代(一七一五年——一七二三年,路易十五年幼,由奥尔良公爵摄政)是以腐败、奢侈、放荡著称于史籍的。整个社会,纲纪废弛,道德沦丧,骄奢淫佚,放荡不羁,达到了闻所未闻的程度。大吃大喝蔚为风气,秘密的赌场则无计其数,偷盗并非耻辱,欺诈亦可称荣耀,正如《波斯人信札》中所说:“在此地,公民们的收入,不依靠任何恒产,而全仗机敏和营谋。”淫风大炽,皮肉生意空前兴旺,许多贵妇也不耻于混迹在妓女队中。《曼侬·莱斯戈》这部小说真实地再现了这种社会氛围。格里厄骑士说过两句话,其一是:.“我劝他不必比许许多多的主教和别的那些神甫还要讲究廉耻。”其二是:“在我们这个世纪,有一个情妇,从不给人当作一件不名誉的事;正象赌博的时候运用一点儿小手法骗取钱财,也不能算作丢人的行为。”这绝不是捕风捉影的臆想,而是可以找出无数实例的影射。相形之下,格里厄骑士的诈骗和堕落,曼侬的虚荣和不忠,实在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然而,即便如此,这部小说仍不见容于那个社会的统治者们,因为他们从这种不道德的、腐化堕落的社会环境中看到了自己的真实、丑恶的形象,而他们却是象所有没落的统治者们一样,喜欢一面为盗为娼,一面进行道德说教的。
格里厄骑士和曼侬·莱斯戈之间的感情纠葛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历来是人言言殊,莫衷一是。有的人说,格里厄骑士所以“不顾一切地始终忠实于她”,是因为“他感到被这一切掩盖着的是她无可比拟的精神上的完美,是她对真正的爱情、对母性的憧憬”,而曼侬的“乖戾任性和喜怒无常”则是因为她“追求幸福,……追求被分割成一些片断分散在不同的男子……身上的肉体的、智力的和道德的完美无缺”①。这种评价未免距离作品实际过于遥远了。
实际上,小说中这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是完全符合那个社会关于爱情的理想的。这是一种以满足感官享乐为基础的爱情,金钱是它赖以存在的生命线。在格里厄骑士,是因为曼依“生得妩媚动人”,偶然的邂逅,就使他“好象全身立刻燃烧着火一样,到了如醉如痴的地步”。为了得到她,他可以放弃自己的财产和名誉,可以去诈骗,甚至想去杀人放火,其直接的目的就是弄到钱供她挥霍。在曼侬,则是因为格里厄骑士“能够使她得到自由”,免进修道院,使“她的已经显露出来的对享乐的贪恋”不再受到压制。诚然,基于感官享乐的爱情也有其富有诗意的时刻,纯洁而浓烈的感情使性爱升华,然而在这里,格里厄骑士和曼侬却用金钱玷污了它。曼侬的快乐包括感情的满足和物质的享受,两者都是为了满足感官的需求,而且后者更甚于前者,因此,她在为了享乐而委身于任何一个有钱的老头儿时,并没有丝毫的犹豫。格里厄骑士和曼侬的爱情始终在离而复聚的轨道上滑行,离聚的关键就是骑士能否满足她对“享乐和消遣”的追求,其代价就是骑士的堕落。有人说,他们的爱情“摧毁了封建等级的铜墙铁壁”,这是皮相之谈。从表面上看,一个是贵族的骑士,一个是平民的少女,似乎是对等级观念的冲击,但实际上,威胁他们的爱情的从来也不是“封建宗法制度对追求个人幸福的青年男女们的迫害”,他们的悲惨结局也说明不了“封建等级制度的罪恶”。他们的敌人不是“封建等级制度的铜墙铁壁”,而是曼侬所不能忍受的“贫穷这两个字”。所以,格里厄骑士和曼侬·莱斯戈的爱情并不是一种健康的、美好的爱情,它散发着一股腐朽的、堕落的气味,是不配被称为“爱情悲剧”而得到我们的赞美的。
然而,事情竟是如此地简单吗?似不尽然。不配得到赞美并不等于不配得到同情和宽恕。感情的变化是微妙的,人也不止有一种面目。就以曼侬·莱斯戈而论,不甘贫贱,做不得糟糠夫妻,自然是她的很大的弱点,并因此而干出了许多不光彩的勾当,然而,我们并不能指责她不想进修道院,也不能否认她爱的终归还是格里厄骑士,并且最终不为有利的婚姻所动,跟随他出逃,死在了路上,从而给她的行为打上了一个闪烁着某种光辉的句号。曼侬充其量不过是那个社会的一个牺牲品罢了,我们不应该过于严厉,就把她看作是一个“无耻的坏女人”。
曼侬·莱斯戈只是轻浮浅薄,并非居心险恶,以害人为乐。与其说她是个“荡妇淫娃”(她并不淫荡),不如说她不懂得当时社会的道德规范,正如一位法国评论家所说,她是不道德的,但她更是非道德的。她利用自己的色相诈骗钱财,往往是为了能同自己的情人在一起而又不牺牲“奢侈和享受”。她对格里厄骑士说:“我爱你,请你相信我;……教那个落入我的圈套的人倒霉吧!我要尽力使我的骑士富有和幸福。”得意之情,溢于言表,而她却是正在干着出卖色相的勾当!她的爱情哲学是一种最原始、最粗鄙的哲学:“你相信在没有面包的时候,人们能够温柔多情吗?”多可爱的坦率!只是她所谓“没有面包”,就是没有“享乐和消遣”。她从不为自己的不忠辩解,但她也从不承认她对自己的情人没有真挚的感情,她只是在“没有面包”的时候才背叛他,而且还不以为耻,因为她并没有道德观念,不按当时的道德规范行事。假如她和别人没有共同的道德标准,那么,别人无论怎样严厉地谴责她,不都有些无的放矢吗?因此,就出现了这样一种奇特的现象:她一方面可以屡次欺骗格里厄骑士,一方面又可以抱怨他两年间“不打听她的下落”。这看似不合情理,实际上完全符合她的性格逻辑。小说中说“她犯罪,却没有恶意”,说“她虽然轻佻,不善检点,但是却坦率真诚”,说她看上去象是“最高尚的贵妇”,说她“是一个性格极为奇特的女人,从来没有一个少女比她更不爱惜金钱”,这并不矛盾,也不是开脱,更谈不上美化,而是真实地再现了复杂的生活和个性化的人物。曼侬·莱斯戈是封建王朝没落颓废时期的妓女的典型。对封建贵族道德来说,她是一种威胁,令人不安,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以自己的方式向那个社会进行挑战;对新兴资产阶级道德来说,她又是一种乐趣,有诱惑力,从这里,我们又可以感到她身上散发出一种腐蚀性的气味。
因此,从浪漫主义时代开始,曼侬不再被称为“婊子”,而被奉为“永恒女性”了。普朗什②赞扬她“对爱的永不满足的渴望”,缪塞把她比作“惊人的斯芬克斯”、“真正的海妖”、“带裙环的克雷奥帕特拉”,福楼拜说她“真实、可爱、可敬”,圣勃夫欣赏人物的心理真实,小仲马把小说看作“妓女的祈祷书”,使恶习变得“优雅、动人、感伤”,莫泊桑则盛赞曼依是个“惑人精,比所有的女人更女人”……总之,他们把曼侬看作是一种象征,象征着女性的魅力和神秘。永恒者,超越时代、阶级、民族和地域之谓也。然而,十八世纪的作家们在她身上看到的是原始的本性,十九世纪的作家们在她身上看到的是神秘的诱惑,二十世纪的作家们看到的则是逃离家庭的青年对社会的反抗。这哪里有什么永恒呢?曼侬从“婊子”晋升为“永恒女性”,只不过是人们评价她的角度和立场有了变化。说她是“婊子”,是要警告那些贵族子弟悬崖勒马,切不要象格里厄骑士那样不走正路,落得身败名裂;说她是“永恒女性”,却暴露出资产者视女性为玩物、内心中对女性的腐化堕落怀着一种欣赏和迷恋之情。实际上,在爱情这种人类所特有的现象中,女性并不是一个生物学的概念,因此也就从来没有什么“永恒女性”,就曼侬·莱斯戈来说,她始终不过是一个被剥削阶级的思想腐蚀了的平民女儿罢了。
因为她是那个腐朽的社会的牺牲品,所以她是值得同情的;因为她被剥削阶级的意识腐蚀了,所以她是可以被宽恕的;因为她最终死在情人的怀抱里,所以她是可敬的;因为她举止高贵,神情腼腆,所以她又是可爱的;但是,她追求奢侈享乐,不断地欺骗情人,利用自己的色相诈骗钱财,她又是可鄙、可耻的。曼侬·莱斯戈就是这样一个复杂的、多侧面的、灵与肉不总是一致的人物,她的这种特点来源于摄政时代这样一个特定的环境。
曼侬·莱斯戈原本不是小说的主要人物。普莱服神父在卷首的《作者意见》中明确指出:“我所描绘的是一个拒绝幸福而甘愿堕入极端的不幸中的盲目的年轻人”,并没有一字一句说到曼依·莱斯戈。作者的本意是提供一个“热情的力量的可怕事例”,以为“出身良好的人”的“前车之鉴”,而曼侬只是被拿来作了陪衬。所以,曼侬的形象是说不上饱满的。然而,奇怪的是,此书一出版,曼侬·莱斯戈立刻成为读者瞩目的中心,后来,她的名字竟独霸这本书的封面。岁月的洪流渐渐溶蚀了格里厄骑士的形象,而曼侬·莱斯戈却象一块五彩的石头,其复杂的纹理和斑驳的颜色被冲刷得越来越清晰醒目。在法国文学的画廊里,她成了与嘉尔曼齐名的人物,而格里厄骑士只好与唐·若瑟作伴了。这是读者的选择,是不以作者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读者的这种选择果真与作者的更深一层的意图相牴牾吗?恐怕未必。作者写的是一个“堕落犯罪的故事”,但是由于他对激情和冲动的动人描写,读者看到的分明是一个爱情故事。作者让曼依三次背叛她的情人,却仍然成功地让读者相信她的爱情是真诚的,用她的魅力压倒了她品行上的污点。总之,无论是女主人公的轻浮,还是男主人公的软弱,都未能冲淡笼罩在他们的感情之上的那种天真无邪的气氛,而这种气氛似乎是一种本能的、自然的、真实的激情的天然的产物。这正与作者在另一部小说中说过的一句话相应:“压制激情,就是试图改变本性。”这句话可以被看作《曼依·莱斯戈》这部小说的真正主旨,而女主人公正是这一主旨的体现。雾失楼台,月迷津渡,众多的读者果然在这里不知不觉地踏上了作者的心灵之路。搬开作者设置的向贵族子弟指明“危险”的路标,我们就会看到他的心灵之路实际上是和封建的道德、宗教的教义背道而驰的,这也正是这本书为当时的政府和教会所不容的真正原因。
(《曼侬·雷斯戈》,普莱沃著,傅辛译,江西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九年七月第一版,0.53元)
① 见《读书》一九八四年第一期《爱的哲学》(书摘)·
② 普朗什(Gustave Planche,一八○八——一八五七),法国批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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