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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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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传记文学的艺术
栏目
西窗漫笔
作者
董鼎山
期数
1983年03期
一九四五年抗战胜利后,原来在日寇重轭下的上海文化人呼吸到了多年未有的自由空气,精神振奋,各种文艺刊物,特别是综合性的期刊,如雨后春笋似地出现,名目众多,有《万象》、《生活》、《幸福》、《人间世》等多种。
《幸福》的主编人要我替他每期与一篇有关英国浪漫派诗人的短篇传记,要求有对白,有内心的思考,有故事性的情节。换一句话说,他要我用写小说的想象力来生动地衬托出主人公生活中的一个有戏剧性高潮的片段。这类故事的写作其实比纯粹小说难得多了,因为写作者不能凭空虚构,而要找到相当多的材料才能有坚实的基础来发展他的想象力。我在图书馆中借到多册的拜伦、雪莱、洛兹等的传记,读了之后,才能挑选一个故事中心,将大诗人生活中的一段用短篇小说的方式呈现出来。
这类作品当然不能算是传记。几十年后的现在,如果我再有机会看到,恐怕也不会赏识。可是这里我要称许的是这位青年编辑朋友(与我同岁)的先见。正统的传记大多很枯燥。一个综合性杂志却要用新颖生动的方式来吸引读者。不过传记小说并不是我朋友的初创。这类通俗性的作品在英美市场上多得很。近年来最脍炙人口的(恐怕国内也有所闻)是欧文·斯通(Irving Stone)的以意大利艺术大师米开朗琪罗一生为根据的小说《痛楚与狂喜》(The Agony and theEcstasy),及写荷兰画家文生·梵高(Vincent van Gogh)一生的小说《对生活的欲望》(Lust for Life)。这两本书是六十年代与七十年代的畅销书,而且曾拍成电影,名震世界。可是这类作品既非正统的传记,也非严肃的文学。欧文·斯通固然有小说家所必需的高度想象力与创造力,可是用历史人物当作主角所虚构的通俗小说,不能算是传记文学。
传记文学不但要与传记小说分开,而且也要与自传及自传性的小说区别。真正的文笔精湛、事实确实的传记在近年来已成为文学的一个品种。现代的传记文学已不是过去的枯燥难读的记述。传记文学在美国颇有销路,特别是在知识分子之间,因为他们没有闲功夫或耐心读长篇小说,同时他们却关心历史与时事。读传记既可求知,满足好奇心,又可消遣解闷。
传记文学可以减轻读者对历史学习的负担。这里我且就近举一个例子:《未来震荡》与《第三次浪潮》作者阿尔温·托夫勒(Alvin Toffler)应中国未来学会之请前往中国讲学。远在准备行装之前,他很腼腆地向我承认,对于中国历史背景他毫不熟悉,要我推荐几本书,使他可在短时期内通晓一些近代中国革命史实。
我推荐了几本书。所特别郑重介绍的是耶鲁大学教授乔纳森·史宾斯(Jonathan I.Spence)的近作《天安门:中国人与其革命,一八九五——一九八○》(The Gate of Heavenly Peace:the Chinese and their Revolution,1895-1980)。果然不出所料,隔了几个星期,托夫勒热诚地向我致谢,说这本书给予他不少启示,可是最可贵的还是它的可读性,使他爱不释手,在短时期内即把一本厚重的书看完。
其实《天安门》不能归为传记类。这是一本历史书,不过作者用新颖的写法将一本枯燥的历史书写成为传记文学。《天安门》记述过去八十五年来的中国革命史;作者用侧面陪衬的笔法,挑选了好几个文化史上巨人的传记,错综交替地描述与解释了中国近代革命史的背景。结果便是一本内容丰富、人物复杂、情节犹如小说、易读易懂的书籍。此书以康有为、鲁迅、丁玲的传记为主干,叙述了影响中国革命的近代思想发展史实。书中的“配角”多得很,有梁启超、秋瑾、谭嗣同、李大钊、瞿秋白、胡也频、徐志摩、闻一多、茅盾、老舍、沈从文等等,不胜枚举。一个对中国历史陌生而又发生兴趣的外国友人,读了此书等于在短时期内上个速成课。
传记文学近来在美国发展很快,许多著名历史学家都在从事传记的写作,过去二十五年来,著名的英文传记作品在英美两国出版得很多。随手拣几个例子:在政治方面,有阿瑟·施莱辛格所写的罗伯特·肯尼迪传记,詹姆斯·麦格勒哥·波恩斯(James MacGregor Burns)所写的罗斯福传记;在文学方面,有理查·埃尔门(Richard Ellmann)所写的乔伊斯传记,乔治·潘特(George Painter)所写的普鲁斯特传记,里昂·埃德尔(Leon EdeI)的亨利·詹姆斯传记,詹斯丁·凯普伦(Justin Kaplan)的马克·吐温传记及诗人惠特曼传记(凯普伦二书都获得普列策文艺奖);在军事方面有威廉·曼却斯特的麦克阿瑟传记,白蓓拉·塔克门(Barbara Tuchman)的史迪威尔将军传记等。
这些传记都在文学艺术上站得住脚。但是由于出版乃是一种商业,为了要赚钱,出版商也出了不少有关电影明星私生活如泰罗·鲍华、埃洛尔·弗林、琼·克劳福一类的传记。写这类传记的作家,为迎合读者胃口,专门探求隐私,特别注意了主人公的性生活习惯。这类写作的风气甚至蔓延及严肃的传记文学。例如英国文学家E·M·福斯特及S·毛姆的传记就谈到他们都犯有同性恋的倾向。
一个文学家(或军人政客)的私生活对读者大众又有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很使历史学家们挂虑。白蓓拉·塔克门说:“近年来写作风气的最大转捩点便是以为读者大众有权知悉一个公共人物的私生活。我却认为读者没有这种权利。”
可是说了这话后,塔克门自己也遭遇了难题。当她研究史迪威尔传记的资料时,发现史将军在他的日记本封面上写了“这跟你有什么关系?”(正如他生前的直爽口气)她一时犹豫不决:是不是要窥看一下?终于她被好奇心所驱使,读了史迪威尔的日记,充实了传记的内容。可是她也学了一个教训:偷看了史将军的日记后,她已把自己的日记与私人文件烧毁。她说她在死后不要别人偷看她的私生活的记载,她所要遗留后世的不过是她已公开发表的作品。
无可否认,读者也许没有权利窥看公共人物的私生活,传记作者则应有此权,不然他无法对他的主题人物作一个全面的、正确的判断。政治家的私生活往往会影响他的整个政治生涯。传记作者为要了解主人公的整体,必须先要知晓他的生活的多方面。
文学界名人并非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死后名誉。毛姆请他的朋友们烧毁他的书信;海明威反对他的私人书信在死后发表(他的遗愿显然未能实现);狄更斯、亨利·詹姆斯、惠特曼都曾烧毁了私人书信。在另一个极端,幽默大师如马克·吐温,萧伯纳等却恶作剧地故意捏造一些生活故事来捉弄传记作者。
真正的英文传记文学祖先可以说是一七九一年出版的詹姆斯·鲍斯威尔的约翰生传记。这本不朽名著即是在现时代,也被目为传记文学的榜样。到了十九世纪,传记文学在英美二国都很流行。其后莱顿·斯特拉契(Lyton Strachey)的《维多利亚女王传》(三十年代中国曾有卞之琳的译本)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一本脍炙人口的畅销书。此后,二十年代与三十年代的传记的写作大多模仿斯特拉契。到了近年,传记写得更生动活泼,成为文学艺术中一个特别类型。 现代传记作家所遇到的最大难处倒不是资料太少,而是资料太多。在过去,写传记的苦的是找不着材料,在现在,他们的问题是如何在大堆累积的档案资料中选择适用的项目。有成就的现代人物,特别是当总统的政客和文学家,在电脑工程发达的时代,往往积聚了无数纪念品:日记,书信,照片,缩微胶卷,日志等等,使传记作者束手无策。一个真正的传记文学家应该模仿美术家的肖像画法,知道如何拣出与抓住主题人物的特色,寥寥数笔,绘出一幅维妙维肖的像,而不必累赘地运用所有到手的材料。本世纪初期的美国小说家斯蒂芬·克兰(Stephen Crane)与诗人哈特·克兰(Hart Crane),都年轻夭折,享年不过三十,可是他们的传记却各长达八百来页。三十岁的青年人有何许成就须要一本长达八百页的传记来纪录?这是一个疑问。
现代的传记文学家必须注意与分析主题人物的心理状态,尽力寻求主题人物的真面目,使读者能够更深切地了解他。公共人物通常都对外摆出一副不同的面目,传记作者就是要把这人的真面目揭示出来。
这里且举文学巨人海明威为例子。海明威最终饮弹自尽,给予传记作者充分理由,对他的生活方式作心理分析。从外界读者看来,海明威摆出的是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的面目:他爱打猎、捕鱼、饮酒、拳击、斗牛;他好胜心强,喜欢吹牛;他爱好女人与战争,常常把这二个因素作为小说题材。一般而言,他给人的印象是一个慷慨,豪放,鲁莽,直爽,性格外向的人物。
可是细心的传记作者,在研读有关海明威生涯的各项材料后,便要探求他的外表之后的真面目。比如说,我们都听说过他与另一作家麦克斯·伊斯特门(Max Eastman)在名编辑马克斯威尔·波金斯(Maxwell Perkins)办公室中打架的故事。打架的起因是伊斯特门讥笑海明威常自夸胸上长毛,证明他是个男子汉。海明威恼羞成怒,在编辑办公室中动武。单是这个动作似已表明伊斯特门所言不虚。心理学家就要怀疑,海明威要这样的证明自己的男子气概,是不是归根于他基本心理上的自卑感?
从这个观点出发,传记作者便可更容易地分析海明威的作品。海明威所要说的是什么?他书中的活动(战争,斗牛,捕鱼,打猎)所要表达的是什么?一个真正有男子气概的人用不着来随时随地证明他是个男子汉。只有内心自卑、有不安全感的人才会动不动的要找人打架。我们又要问,他这么强的好胜心又会引向什么样的后果?海明威是个写作天才,可是他也是个在心理上不安宁、不稳定的人。他在创作了杰作后,仍对自己不满,仍要更进一步表明他的天才,因此在他的晚年,当他头脑较壮年时期迟钝而不能继续创作杰作时,忧郁不能自解,终而饮弹自尽。
用这类分析手法所写的传记,当可使读者们更深地了解传记主角的为人、他的成就或作品。
写传记者应该深入探求真理。在这个过程中,传记作家的诚实与忠于事实乃是一个决不可缺少的因素。虚构造谣、故作夸张的作风是要不得的。在美国,有法律保护传记主角或他的后代。这里且提美国传记文学界最近一件故事。
一年以前,《大西洋》月刊连载了一篇曾得过普利策文艺奖的传记作家罗伯特·卡罗(Robert Caro)所作的故总统约翰逊的传记,有一段叙述约翰逊当参议员与副总统时期接受贿赂的情形。其中说:“多年来常常有人前来林登·约翰逊的办公室,授给他塞满了现钞的信封。后来他坐在副总统的办公室中时,这些来客也没有停止。”
此文刊载后,惊动全国。约翰逊的家属与以前幕僚立即要求作者与杂志提出文件作证。当时《大西洋》月刊主编声明,等此传记出单行本时,证明文件可在第一卷中刊出。这部名叫《林登·约翰逊的年代:走上权势之途》(The Years of Lyndon Johnson:the Path to Power)的传记第一卷已于十一月底出版,可是其中没有包括编辑与作者所应许的证明总统接受贿赂的文件。卡罗告记者说,这些证明的文件须等到二年后出版的第二卷中。
我提出这个故事,只不过要表明在美国写传记要注意下列三点:一、写传记不可信口开河;任何对传记人物有不利处,必须有确实根据。二、如约翰逊这样一本传记的出现,极受各界注意。作者有所指控,在发表前,往往先由杂志与出版商的法律部门批准,以免被人控告。三、指责总统生前贪污是一件大新闻,新闻记者决不肯放手,钉牢作者,直至你提出证据为止。因此写传记不是一件易事。
传记的写作技术近年来已有改变。在过去,传记作家往往自以为已了解他的主人公,而从一个固定的观点出发。相反的,现代的传记作家所可发掘的材料太多,因此在开始工作时并无固定的看法,一定要在搜齐材料后才可盖棺论定。传记主人公的朋友、亲戚、相识、同僚们在今日都情愿与作者谈话。从这类各方搜集的资料中,传记作者往往能雕凿出一个更完全的人物造像。一部精粹的传记就是这样造成的。复杂的人性便更立体地体现出来。现代的传记不是一面倒的捧场或全面性的责难。传记主人公既非十分纯洁的圣人,也非十分卑污的恶汉,只不过是与我们一样的凡人而已。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五日于纽约
传记文学的艺术
礼物交换的本土精神
重读集体主义
不能忘记
谈《生育制度》的日译本
当代的也要“拿来”
奴隶的梦
面首考
诗情和激情
蓬屋说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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