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拉个时间表
这本书,后面有个年表,可以勾勒世界战争史的轮廓。作为补充和概括,这里,我也拉个时间表: 一、石器时代(约三百万年前——六千年前)。和最原始的战争有关,主要是火和弓箭的发明,全世界普遍。这是狩猎业的贡献。 二、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公元前四千年——公元四世纪)。最重要的军事发明是: (一)驯化马和马车。马和马科动物起源于北美,但一万至八千年前在美洲消失。旧大陆最早的马是中亚的普氏(普尔热瓦尔斯基)马。马和马车的起源,向有“欧亚草原说”(最早的驯化马是公元前四千纪出现于乌克兰,最早的马车是公元前二千纪发现于南乌拉尔山以东)和“西亚说”(约公元前三千纪出现于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和中国都是这一发明的受惠者。中国是公元前十三世纪(商晚期)才引进驯化马和马车。研究马和马车,人们常常忽略牛和牛车。其实牛的驯化在马之前。我国文献是以“服牛”、“乘马”并称,军事制度也是马车与牛车并用(前者是战车,后者是辎重车)。我国是把军事长官叫“马”(殷墟卜辞)和“司马”,可见“马”对军事很重要。这是畜牧业的贡献,但农业也有所参与(如车马器的制造)。 (二)筑城术和金属兵器(白刃,冷兵器)。约公元前八千纪,西亚已有城墙(耶利哥城)。约公元前四千纪,西亚已有冶金术。中国的城,是在龙山文化时期(公元前二十六——前二十一世纪)遍地开花;冶金术更早,约出现于公元前五千纪的前半叶,并在公元前二十一世纪获得大面积推广。攻城术和守城术是古代最复杂的军事技术。这是农业的贡献。 (三)步兵和车兵、骑兵的混同作战(此外还有水师)。它们当中,车兵出现稍早,骑兵出现稍晚。早期是步、车混同(约公元前十三——前三世纪),晚期是步、骑混同(公元前三世纪以后)。阵法是步兵作战的主要方式,但也涉及车兵和骑兵。这是农业的贡献,但畜牧业也有所参与(车兵和骑兵与之有关)。 (四)兵法。公元前四百——公元四百年左右,中国和希腊罗马出现兵法。中国成就最突出(《司马法》、《六韬》、《孙子兵法》、《吴子》、《尉缭子》),希腊、罗马缺乏战略性研究。 三、世界性的“蛮族入侵”(公元四——六世纪)。 在西方征服世界之前,“蛮族”对沟通世界(主要是旧大陆的北半)贡献最大,贸易是如此,军事是如此,宗教和文化的传播也是如此。他们的活动范围主要是在欧亚草原和它连接中亚、西亚、北非的走廊上(我在《中国方术续考》前言中曾提到“阴阳割昏晓”的这条干燥带),并由此侵扰欧亚大陆。“马”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三世纪中——四世纪中,马镫在中国北方出现(鲜卑族的发明,出土于辽宁朝阳);六——七世纪,马镫传入欧洲,是这一时期的重大发明。历史上的“蛮族”,很多都是“骑马民族”(古代狩猎、畜牧和农耕,是生态分布的差异,但它们有过渡层次,此名实为游牧民族和狩猎民族,以及半耕半牧、半猎半牧民族的混称),其兴也悖焉,其亡也忽焉,因为缺乏文字记录,很多历史之谜还藏在欧亚草原之中(特别是年代更早的部分)。这里说的“蛮族入侵”,只是其中年代较晚、规模较大者,其实以前也有(如西周就是在公元前七七○年被西北蛮族攻灭),以后也有(如满清灭明)。欧洲和亚洲,两边都有大规模的“蛮族入侵”,而且历史上有互动关系。如汉征匈奴,迫使匈奴西迁,就是引起欧洲民族大迁徙和“蛮族入侵”的背景。公元四——六世纪,中国的五胡十六国和南北朝是我们的“蛮族入侵”。公元五——六世纪,西方的“蛮族入侵”是他们的“五胡十六国和南北朝”。只不过后来,我们是南方把北方“汉化”,他们是北方把南方“蛮化”。基督教、佛教的传播是在“野蛮化”和“胡化”的背景下进行。但“化”的结果不一样,他们是宗教统一国家(一教多国),我们是国家统一宗教(一国多教),情况正好相反。公元七世纪,伊斯兰教产生,阿拉伯马出现。他们的征服,范围也很广,不但占据了北非、西亚、南欧等最古老文明的发祥地,而且也控制了分割欧亚的重要通道。九世纪(唐晚期),中国发明火药,十二世纪(北宋末),中国发明指南针。十三、十四世纪崛起的蒙古帝国,是匈奴帝国的继起者。他们把中国的发明传给了阿拉伯世界,也传给了西方。这是早期世界市场形成的背景。要讲军事史,谁也绕不开“蛮族入侵”的巨大影响。 四、西方支配世界的五百年(十六——二十世纪)。 (一)十六——十八世纪,是西方征服世界的历史。 美洲。一四九二年,哥伦布发现美洲。一五一九年,科特斯征服阿兹台克帝国。一五三二年皮萨罗征服印加帝国。十六——十八世纪,英、法殖民北美,西、葡殖民中南美。他们把数以千万计的印第安人杀光,并把数以千万计的黑奴从非洲运来(确切数字难以估计,这是往小说)。 非洲。一四八四年,葡萄牙人已勘察非洲海岸。一六五二年,荷兰人出现于南非。一八八四年,列强瓜分非洲。一九二○年,非洲完成殖民化。 北亚。一五五二——一六四九年,俄国征服西伯利亚。 大洋洲。一六一六年,荷兰人到达澳大利亚。一六八八年,英国人到达澳大利亚。一七七○年,英国宣布对澳大利亚拥有主权。 (二)十九世纪,是欧洲的战国时代。 拿破仑战争后,欧洲出现了两本战略性的兵法著作:一本是克劳塞维茨(Carl von Clausewitz)的《战争论》(Vom Kriege),有中译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译,商务印书馆,一九七八年),写于一八三○年,出版于一八三一年;一本是若米尼(Antoine Henri Jomini,本书译为“约米尼”)的《兵法概论》(Precis de l'art de la guerre),也有中译本(刘聪、袁坚译,军事科学出版社,一九九四年),写于一八三七年,出版于一八四○年。 这两本书的背景,一是贵族传统大破坏,二是思辨哲学大活跃。比如克劳塞维茨就是在耶拿之役(一八○六)被俘,领教过拿破仑的侮辱(他不守贵族战法),而且还学过康德哲学,能洞见战争现象的隐微。若米尼,本来是拿破仑的部下,也参加过耶拿之役。这和中国兵法产生的背景很相似。中国兵法的产生是在战国时代,当时也是贵族制度大崩溃,礼坏乐崩,诸子蜂起,所以有“兵不厌诈”和一大批兵法产生。 当时,欧洲仍在继续其侵略和征服。其中最重要的征服就是对印度和中国的征服。 印度。一四九八年,瓦斯科·达·伽马发现印度。一七五七——一八四九年,英国征服印度。 中国。一八四○——一九○○年,列强瓜分中国。但中国并未彻底灭亡,它是最后一个“负隅顽抗”的国家。 马克思谴责了西方对印度和中国的征服。 (三)二十世纪,前半段是两次世界大战,后半段是冷战时期。 这是武器大发明的时代,也是杀人如麻的时代。如第一次大战,发明飞机、坦克、潜水艇、毒气;第二次大战,发明火箭、雷达、直升机、原子弹,因此产生许多新兵种。两次世界大战,列强重新瓜分世界,结果制造了一大堆敌人:法西斯主义、共产主义和反殖民主义,最后,还有恐怖主义。 二十一世纪,我们还是刚刚进入,阿富汗战争还未结束,以巴冲突也未停止,世界仍无宁日。我怀疑,重量级的比赛结束后,次重量级选手的登场,将是更大危险(如果大国不能控制其局面),比针对美国的恐怖主义还危险。东亚、南亚和中东都是存在隐患的地区。
几点感想
一、历史研究可以“现代化”(任何历史观察都是从“现在”回溯“过去”,这是不得已),但历史本身不能“现代化”。“现代化”对历史文化的破坏绝不亚于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上述“战争史”,对历史有很大破坏,问题不在知识,而在心理,即其以今例古,推己及人,凭五百年傲视五千年,把西方当历史的“终结”。这种看法很狂妄,它不仅对西方以外的历史是歪曲,对他们自己的历史也是歪曲。它讲西方战争方式优越,主要根据是近五百年。可问题是,五百年前,这种优越还根本不存在(无论从技术、组织、人力、物力哪一方面讲)。如果不讲其他国家(中国、匈奴、阿拉伯、蒙古),它自己的历史也没法讲。古人云“山川而能语,葬师食无所。肺腑而能语,医师色如土”(《相冢书》),很多文献记载,很多考古发现,它们都是“揭老底战斗队”。这些历史可以解构他们的优越性,对他们的写法是解毒剂。 二、近五百年的西方,的确有很大优越性。它的优越是建立在技术优越之上,技术优越是靠大笔的钱堆起来的,而钱是从其他国家抢来的。战争的根源在大国(在大国的榜样和诱惑力,而不在小国落后,奋起直追抄近道,使了什么邪招)。古人说“春秋无义战”,这五百年来,除被压迫者的反抗,没什么可歌可泣,大部分历史都罪恶深重。西方的武功,不仅征服美洲、亚洲、非洲是罪恶,两次大战是罪恶,就连其近五十年的所作所为,其实也乏善可陈。这五十年来,他们一直是和自己的影子作殊死搏斗,并且总是以为打败了这些影子(后者的一切,从武器装备到军事训练,没有一样不是来自西方大国)。作者说,这一切都是西方付出的“昂贵的代价”(这里的“代价”一词和我们常说的“交学费”差不多),也承认“这一黑暗面已引起了严厉的谴责”(590—591页),比如很多文学作品和电影都谴责了战争的罪恶(文学的“有用”和“无用”都在于此),但有意思的是,他笔锋一转,说这些批评和讨论非但没有“阻碍”西方的侵略,反而“净化或认可了”这种侵略,“出于为每一次进攻行动辩护的需要而引发的仔细认真的宣传战,使公众舆论沸腾并增加了对战争行动的支持”(591—593页)。他说,西方“对财力、技术、折衷主义和训练的强调,赋予西方战争独一无二的复元力和致命性”(596页)。对侵略性,他完全是当优点讲。他说,这五百年来,西方的“窝里斗”(两次世界大战)虽过于残酷,总比预想要更为长久,但打别人,却短暂而廉价。对西方的侵略性,他们是无愧无悔,绝不认错,死不服输(我们老是把它当日本的特点)。 三、有人说,今天的战争很文明,是外科手术,它杀死的只是社会毒瘤、人类病灶,不但自己不死,而且所有好人都不死,死的全是坏蛋,好像军队变成了医院,杀人的都是大夫,这是典型的“成人童话”。作者说,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70%—80%的伤亡是军人;一九四五年以后,死人最多反而是平民(598页说),这就是很好的证明。战争是有组织的杀人,既包括军队,也包括平民。古人强调“兵刑合一”,是从当权者的角度讲话。他要杀人,而且是杀很多人,最好就是把战争说成刑罚的扩大,把军队说成警察。如《司马法·仁本》有一句名言,叫“人故杀人,杀之可也”(据曹操《孙子略解序》引),意思是说,人如果故意杀人,则把他(或她)杀掉是可以的,就是讲这种合法性。刘邦约法三章的“杀人者死”,还有布什口头禅说的“bring somebody to justice”(以及“非敌即友”、“死活都要”),也是类似表达。但它们都无法改变战争的残酷性。即使今天,兵法,即“战争艺术”,也还是杀人艺术,军人也还是职业杀手。在杀人(包括杀害平民,如广岛和越南)这一点上,它们和恐怖分子并没有区别。西方“杀人艺术”的“主导传统”,就在于这五百年的战争有一种始终不变的传统(要照作者说,是二千五百年的传统),一种西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传统。它不仅打出了西方自己的秩序,也打出了西方支配着的世界秩序(美国咳嗽一声都是九级地震)。其“成功秘密”也在于,发展到今天,西方已经把战争馈赠给其他地区,武装最好的军人已经几乎不死,要死都是落后国家的军人和它们的平民。 四、战争,是谁也躲不开的大问题(和古代世界一样,贸易和战争是最大的“国际主义者”)。同这样的问题相比,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小问题。当年,第二国际分裂,第三国际产生,是因为战争;俄国革命后,苏联无法摆脱帝国主义政策,是因为战争;最后,苏联被军备竞赛拖垮,也还是拗不过这条大腿。从战争史的角度看问题,我们最容易看出,“强国即国际”的观点是怎样流行开来;也最容易理解,什么是民族主义和沙文主义(“过分的、不合理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本来是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一次大战前),欧洲列强谋求国家统一,反对地方分裂的思想。沙文主义,也是拿破仑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西方国家的反动思想,现在,却被当作顽抗“现代化”的恶谥移赠给落后国家。他们只反小国沙文主义,不反大国沙文主义,这本身就是霸道。美国强调“国家利益高于一切”(高于联合国,也高于国际舆论),需要或听话,虽独裁也可支持(如巴蒂斯塔和塔利班);不需要或不听话,虽合法也可颠覆(蒋介石和李承晚都碰到过这类麻烦)或暗杀(吴庭艳),这难道就不是民族主义或沙文主义了吗?况且,如果说小国沙文主义反动,那也是都从大国沙文主义学来的。“强国梦”的根源在于“强国”(“勒紧裤腰带,也要有条打狗棍”),“民族主义”的根源也在于“国际”(international的问题当然管着national的问题)。西方输出他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把贫穷、动乱、战争和污染转移到这些国家,“乞丐和龙王比宝”,是落后国家的悲剧。 五、同西方战争方式的“五大优点”相比,中国的战争方式,有优点也有缺点,两者互为依存: (一)战争史不等于兵法史,它包括军事技术史(武器史)、军事制度史(军制史)和军事指挥史(兵法史)。古代讲技术和制度的书,属于“军法”(治军之法)。“兵法”(用兵之法)源于“军法”,又超越“军法”,当然是很了不起的东西。但古之名将,长于治军而多无兵法。兵法往往是“事后诸葛亮”,由败军之将总结教训,军事评论家从旁议论,然后笔之于书。他们对提升人们对战争现象的认识,从整体上理解战争和政治的关系,战略和战术的关系,非常重要,但不能脱离军事技术和军事制度,变成智力游戏。西方传统,军事就是军事,不受其他牵制,容易把战争变成脱缰野马,这和兵法不发达有关,但兵法不发达的结果是,他们比较务实,重视整军经武,不玩花拳绣腿。中国兵法发达(我们的军事教科书多是古典时代的兵书),讲究先计后战,灵活多变,但容易产生忽略实力的倾向。我看足球世界杯有一种体会,就是“技不如力”:如果你要凭技巧取胜,就得“技高”不止“一筹”,而是很多“筹”;即使高出很多“筹”,也禁不住反复使用。我们一味强调“四两拨千斤”,其实有弊病。 (二)中国御兵,向有“程李将兵”的不同,“程”是程不识,是靠制度治军;“李”是李广,是靠个人魅力和榜样带兵。它们代表了管理学上的两种类型。我们中国并不是一个只有君主权威,没有法制规定的国家。相反,早在战国秦汉,我们就有多如牛毛的法律(当时叫“法若凝脂”),军法的规定也很多。但中国的军队从很早就受文官政府节制,不同于贵族制度下由武士制度和武士道德支持的军队。它有规定,但不常设,制度漏洞较大,时紧时松,上下统御,经常脱节,君不知将,将不知兵,一遇袭击,便陷于崩溃。特别是承平之际,更是腐败不堪,往往长于内战,而劣于外战。比如甲午海战前,日军在朝鲜看到清军,就是一团混乱,让他们非常惊讶。 (三)中国重内部兼并,不重外部扩张,内部兼并也更倚重制度和教化的力量,认为“取其地而不能夺其民”(《商君书·徕民》)是很笨的统治方法(并不像作者所说,是为了获取奴隶或举行仪式才打仗)。早在西周时代,它就提倡“兴灭继绝”,“柔远能迩”,反对宗族灭绝和强迫改变信仰,最后发展为“五族共和”(民国的“五族共和”是从清朝继承下来的)。它对外,是“礼闻来学,不闻往教”,只取经不传教,比西方的侵略性和暴力倾向小。这在政治上是很大的优点,但限制了它的对外扩张。中国也有领土扩张,但主要是为了羁縻和控御可能入侵的蛮族,制造安全缓冲区,不完全是出于贸易的需要,更不是出于传教的考虑。这是它和匈奴、蒙古、阿拉伯,还有西方式的侵略都不太一样的地方(清朝用“广修庙”代替“高筑墙”,和欧洲中世纪相像,似稍违于中国传统,但这是因为,它是以外族入主中国,凭借此法,可以控制满蒙回藏,达到征服汉族的目的)。古代世界,农业民族和骑马民族有共生关系,农业民族是苹果,苹果熟了,骑马民族就来摘。“抢”是重要的经济手段。西方比以往的抢家都更为强大,他们摘到的苹果是整个地球,个儿最大。 (四)作者强调,金钱是技术的来源。但我们却往往忽视技术革新的财力支持和贸易冲动,很多重要发明被人家拿去,反而超过我们。作者说,要重视武器,重视技术,就要肯花钱,这条最难学。为什么,就是我们没有家底,除了自己抢自己(自力更生),没有别的办法。苏联的经验证明,乞丐和龙王比宝,只能自己垮台。我们在“别人把自己搞垮”和“自己把自己搞垮”之间,很难选择(看看列宁、托洛茨基和斯大林怎样摇摆于“世界革命”、“等待援军”和“一国取胜”论,就可知道这种处境的微妙)。 (五)中国重安内胜于攘外,对世界的野心,肯定不如西方。西方是亚洲各古老帝国之后更大的帝国,也是匈奴、阿拉伯、蒙古等世界征服者后更大的世界征服者。中国对世界没有支配性,这不是中国的缺点。 六、此书所讲西方战争方式,其实只是战争类型中的一种,即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对外侵略。中国战争方式有很多种,一种是和北方民族,如匈奴、蒙古等世界上最剽悍强大的武装力量作战(南方也有,但不如北方突出),一种是和经久不息的农民武装、流寇和地方割据势力作战。这两方面的经验都是历时两千年以上,规模之大(战国中期以来,各国皆能聚十几、二十万之众连年攻战,死伤总和以百万计,而欧洲,直到十八世纪,还很少有十万以上的军队参战,见594页),水平之高(中国的战略文化是形成于公元前四百年左右,而西方是形成于十九世纪),罕有其匹。我们本来和希腊、罗马一样,也是看重阵法、垒法和筑城,由此发展为一种“墙文化”(阵法是肉墙,“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但堤可防水,水可决堤,内忧外患的纷至沓来,还是让我们学到很多东西,特别是流动性和突袭性。即使近代,中国对西方也学得很厉害:一九○○——一九二七年,我们是以日为师;一九二七——一九三七年,我们是以俄为师和以德为师;一九三七——一九四九年,我们是以美为师;一九四九——一九六六年,我们是以俄为师。每个时期都留下了历史痕迹。 七、此书只讲优势战争(“堂堂之阵,正正之旗”),不讲劣势战争(“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但中国战争史却包含很多劣势战争的经验。如小国对大国,游牧对农耕,流寇对官军。他们讲究的是“利则进,不利则止,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义”(《史记·匈奴列传》);“亟肆以罢之,多方以误之”(《左传》昭公三十一年),好像苍蝇、蚊子那样,一闭眼睛就叮,一睁眼睛就飞,流动性大,突袭性也大。中国的统治者对付久了,也把他们的战法纳入传统。双方是相互学习。即使正规战法,从战国起,也是“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韩非子·难一》),同样讲究“兵不厌诈”。中国的恐怖战术和反恐战术也很有传统。如司马迁笔下的“三大刺客”,就是古代的恐怖分子(常出现于汉画像石),其中曹刿是有名的军事家(上博楚简有他的兵法)。《吴子·励士》也说,“一夫投命,千夫足惧”,如果能使“五万之众为一死贼”,便没有人能抵挡。汉唐法律禁“持质”(劫持人质),规定对持质者要果断出击,无须顾虑人质,行动迟缓者将受严厉惩处,也是属于打击恐怖分子。有人说恐怖主义,中国古代没有,只有伤害平民才叫恐怖主义,这是虚伪的道德定义。历史上的恐怖主义,从来都是从军事成本考虑,特别是弱者,更是如此。当代恐怖主义伤害平民,和美国轰炸广岛,想法并没有两样。上个世纪,恐怖活动主要是暗杀政要(美国就到现在,也并不讳言暗杀,说起来还理直气壮,看看美国电影Sniper吧)。本世纪,暗杀政要,困难增大,恐怖分子袭击平民,是抓美国制度的弱点:怕死人(死美国人,越南战争就是因为这个压力而结束),这是战术考虑,不是道德考虑。它和暗杀政要并没有实质区别。我理解,任何不对称战争,弱方作困兽斗,都会倾向于这类做法。陈凯歌的电影(《刺秦》)讲得很清楚。兵法在本质上是“诈”。“诈”是非常手段,“恐怖”也是非常手段。从军事学的角度看,它是一切不对称战争都可能使用的手段。弱者可能使用比较多,但强者也不是不用。 八、战争是二元化思维的典型表现。它最需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但是非也最暧昧不明,必须经过历史沉淀回头看,才能看清楚。它的历史总是由胜利者撰写,但读者却往往立场相反,特别是在文学作品中(本书作者是把文学对战争的谴责当负面的东西)。文学的正义恰恰就在同情弱者,特别是那些知其不可而为之,弱小而失败的抗争者。在文学家的笔下,这些失败者常比胜利者更能长驻人心。他们的批评虽流于道德谴责,而无助于事实的改变。但假如没有抗争,假如没有对抗争的同情,我真不知道,这个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的文明该多么野蛮和荒凉。正像中国读者常为“数奇”的李将军打抱不平,听三国,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西人之于罗宾汉的故事也是一样。罗宾汉者,可能只是虚构,但它却代表了人类的同情。故事读者总是说: 我们永远站在罗宾汉一边。 二○○二年四月二十日写于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
【附记】
五十年代,“愤怒的青年”愤怒什么,我还记得。那是因为,他们生活的世界完全是被二次大战的风云人物所统治,让他们绝望。现在,这些“英雄”已相继谢世,可我们还是没有走出这个“英雄时代”。 (Geoffrey Parker,Cambridge Illustrated History of Warfar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5.中文译本:〔美〕杰弗里·帕克等《剑桥战争史》,傅锦川、李军、李安琴译,吉林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九年版,13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