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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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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二战以来的英国中等教育改革
作者
何树
期数
2001年12期
“二战”期间,英国通过了《巴特勒法》(一九四四年教育法),首次在英国建立起完整统一的国家教育制度,在英国教育史上树立了一座重要的里程碑。《巴特勒法》的基本出发点为:“给所有人受教育的机会”,普及中等教育,解决战争中所暴露出来的教育短缺问题。《巴特勒法》对英国教育行政机构进行了重组,减少了地方教育局的数量,削弱了地方当局对教育的控制和影响,把教育部由非内阁级提升为内阁级,加强中央对教育的监控。该法令提出两条原则:一是向五至十五岁的儿童提供免费义务教育,以满足人人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建立统一的教育体制,将整个教育过程分成初等、中等和高等三个阶段,以代替过去那种“初级教育”和“继续教育”两阶段模式。尤为重要的是,《巴特勒法》规定,根据学生的“年龄、智力和资质”给予他们合适的教育。所有学校被分为语法学校、技术学校和现代学校三大类,即所谓的“三分体制”。小学生通过“十一岁向上”考试进行分流,成绩最好的进入语法学校,成绩中等的进入技术学校,其余的进入现代学校。人们当时认为,这种中等教育模式能够满足所有小学生的需要,不仅可以让适龄儿童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还会因“因材施教”全面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此外,该法令取消了语法学校收费制度,完全按智力和资质来招收学生,改变了以往语法学校60%的位置被中产阶级的家长付钱“买去”的现象。取消语法学校收费,从理论上讲,为来自相对贫困家庭、智力优等的儿童提供了平等的入学机会。
但是,《巴特勒法》的理论基础本身就带有非平等的倾向。该法令是建立在儿童智力的差异性和可测性这样一个简单的理论构架之上的。它依据的是教育心理学家的说法,将人的智力分成三类:抽象型、技术型和具体型,并认为这种差异在十至十一岁时就可以检测出。抽象型儿童“热爱学问本身”,应该进入语法学校,为继续上大学做准备,之后成为专业人员;技术型儿童“喜欢应用科学和应用艺术”,让他们进入技术学校,接受特殊技能培训,以成为技术人员;具体型儿童“解决实际问题比理解抽象概念更容易”,只能进入现代学校,学习普通课程,成为低技能劳动者。
地方教育局在实施这一法令时,将56%的学校规划为现代学校,15%为语法学校,7%为技术学校。语法学校有其“学术”目的,技术学校有其“技能”依据,而中等现代学校没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实际上成了“十一岁向上”考试中“失利”儿童的收容所。语法学校因为同高等教育和高级职业连在一起,地位特殊,仅有20%的小学生能赢得这个机会,80%的学生只能进入技术学校和现代学校读书。现代学校绝大多数是从原有的高等小学、中心学校和三十年代为满足工人阶级的要求所建立的准现代学校改建而来的,无论是在师资上,还是在教育设施上,都无法同语法学校相比。
仅仅凭一次考试就决定终生,对于一个十一岁的儿童来讲是不公平的。同样不容忽视的现象是,语法学校仍然是中等阶级的领地,而大量工人阶级家庭的子女还是只能上现代学校。尽管这项法令的本意是给予所有适龄儿童平等的教育机会,但结果依旧是事实上的不平等。这一现象使一些左派和开明的保守派人士深表忧虑,他们担心“三分体制”会加重社会分裂。因此,他们从五十年代开始就呼吁:用“人人有受综合教育的机会”来取代“人人有受教育的机会”,用综合学校模式来代替“三分体制”,由此引发了战后英国教育的第一次改革。
这次改革的始作俑者是左派理论家安东尼·克罗斯兰,他于一九五六年出版了《社会主义的未来》。在这部很有影响的书中,他提出通过建立综合学校在更大程度上推进社会平等。他甚至宣称,如果他只能做一件事,他要做的就是关闭英国所有的语法学校。一九六四年他出任工党政府教育国务大臣,期间,颁布了十/六十五号令(一九六五年七月十二日)。该法令要求地方教育局将原来的“三分体制”改为综合学校模式,取消“十一岁向上”考试,所有中学生在同类学校念书。一九六○年,综合学校在校人数只有十二万多人,到一九七一年就增加到一百多万。一九七○年保守党上台,当时任教育与科技大臣的撒切尔夫人虽然颁布了十/七十号令,取消了克罗斯兰的十/六十五号令,恢复了“十一岁向上”考试,但综合学校的在校人数仍继续攀升。一九七四年工党重新执政时,综合学校的在校人数已达到二百多万,一九七九年,达到三百多万,到了一九八○年代末,88%的学生进入了综合学校。
如果把教育综合化看成是战后英国教育的第一次改革的话,那么第二次便是以一九八八年《教育改革法》为标志的“撒切尔革命”。这次教育改革的目的是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新的法令一改政府不干预教育内容的惯例,进一步扩大中央对教育的控制权,规定由教育部授权制定统一的中小学核心课程和基础课程。三门核心课程为英语、数学和科学,七门基础课程为历史、地理、劳技、美术、音乐、体育和一门外语。此外,学校还可视情开设一些选修课程。所有学生在七、十一、十四和十六岁四次进行全国性水平测试,政府公布后三个年龄段的测试成绩,并对学校进行排名。家长可以自由选择学校,学校经费与招生人数挂钩。这样,教育就被纳入了某种形式的市场竞争机制中。学校必须取得好的名次,才有可能招收到更多、更好的学生。名次差的学校可能会因无人报考而被迫关门。在校人数二百名以上的学校可以由家长投票“选择脱离”地方教育局的控制。这种学校被称为公立学校(Grant Maintained School)或自治(Self-governed)学校,这些学校有较大的财政自主权。《教育改革法》还提出,建立学校地方管理机构以提高管理水平,使学校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可是,这项法律没有取得预期的成就,学校间的竞争并没能带动教育水平的全面提高。经费、师资和生源的差别使综合学校迅速地分化为第一流、第二流和第三流学校。第一流学校拥有充足的经费、高水平的师资和相对优秀的生源,除了开设政府所规定必修课程外,它们还有足够的能力开设其他选修课程,在校学生发展全面,在水平测试中往往能取得优异成绩;而第三流学校资金匮乏、师资不足、生源不好,除了开设必修课外,无力开设其他课程,在校学生知识面窄,难以在水平测试中取得良好成绩。战后两次中等教育改革的结果是,八十年代末的中等教育体制似乎又回到一九四四年“三分体制”这一改革的起跑线上了。
战后英国的教育改革之所以成效不大,与英国教育思想的冲突密切相关,冲突的中心是综合学校的设立问题。
一些左翼教育人士十分推崇综合学校,他们认为,不管孩子的智力和天资如何,都应该上同一类学校,只有这样,才能消除语法学校的优越感,才能缩小等级差别。一九五六年,弗拉德、哈尔西和马丁合著的《社会阶级和教育机会》(J.Floud,A.H.Halsey,and F.Martin,
Social Class and Educational Opportunity
,London 1956)一书指出,《巴特勒法》并没能实现其为相对贫困家庭儿童提供平等入学机会这一初衷。一九三一至一九四一年间,约有10%的年满十一岁的工人阶级家庭的儿童进入语法学校和技术学校。到了一九五三年,在西南赫特福德,工人阶级家庭的孩子进入上述两种学校的比例也才为15.5%,米德尔斯伯勒的比例更低,只有12%。与此相反,在赫特福德,语法学校59%的学生来自专业人员、商务人员或企业管理人员家庭;在米德尔斯伯勒的语法学校里,这种家庭背景的学生的比例高达69%。
六十年代,道格拉斯的《家庭和学校》(J.W.B.Douglas,
The Home and School
,London 1964)详细地阐明了为什么《巴特勒法》几乎没能缩小社会差别和这种悬殊为什么会一直存在——这是因为语法学校的选拔方式不公平。首先,一个儿童能不能上语法学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语法学校的地区分布。一九五九年,一个生活在英格兰西南部的儿童有35%的可能进入语法学校,在威尔士有33%的可能,但如果他生活在英格兰东北部,这个可能性就下降至22%,在中南部下降至19%。只需变动一下住处,上语法学校的可能性就会增加一倍或减少一倍。
其次,道格拉斯证明,在对待“十一岁向上”考试的态度上,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完全不一样。41%的中上层家庭的母亲对她们的孩子选择学校的问题有极大的兴趣,而只有5%的下层工人家庭的母亲对此感兴趣。前者中有四分之三的人想让自己的儿女上语法学校,而后者中只有一半人有这种想法。中上层阶级对学校选择的热情和下层阶级的冷漠会在无意间传递给八至十一岁的儿童,进而影响他们在考试中的表现。地区差异与儿童家庭背景交织在一起,加深了不公平。
第三,道格拉斯认为,“十一岁向上”考试本身就是一种欺骗,它通常由算术测验和英语测验组成,其中的英语测验最具有欺骗性,因为儿童的词汇和发音主要来自于家庭影响而不是学校教育,因此,英语测验的内容不是别的,而是学生的家庭背景。另外,测试成绩的使用同样也是欺骗。作为公平竞争,这种考试应该像跳高一样,跳过某一设定的高度,就应该被录取。然而,由于每一年各地语法学校招收人数的不平均,在有些地方,高分数的学生可能被排除语法学校外,而在另外一些地方,低分数的学生却能进入语法学校。
道格拉斯总结称,综合学校好处很多,不仅能给孩子们“公平”、能弥合社会阶级间的裂痕,还不会像“三分体制”那样埋没人才。另外,综合学校的规模大,有经费建立如演出厅、体育场和技能工厂等大型设施,学生能够得到全面发展。而且,学校规模大更有可能给校长提供较高的薪水,能吸引有才干的人来担任学校管理工作。
但另一方面,反对设立综合学校的右翼人士坚持认为,“三分体制”的分流方式是恰当的,“十一岁向上”考试是积极的,因为它能让儿童很早就认识到,他们的成功和失败与自己的努力密切相关。当时的一位重要的教育心理学家西里尔·伯特爵士认为,人的智力差异是显而易见的,这种差异在十至十一岁时就能被检测出来。同等对待不同智商的人,无异于为了乌龟的利益让兔子跛行。因此,综合学校不仅是专制的,而且也是不平等的,无论对智商高的儿童还是智商低的儿童都是一种伤害。它对平等的追求不但破坏了平等,而且还扼杀了语法学校长期培养起来的“精英”意识和道德风尚,努力成为社会精英的理念被甘愿平庸的思想所代替,“上流人”苗子会被培养成“小无赖”。语法学校的捍卫者还认为,综合学校严重践踏了工人阶级向上攀升的权利。进入语法学校一直被认为是大多数有能力的工人阶级的子女向上攀升的机会,废除它就等于踢掉了他们攀升的梯子。
“二战”后,英国教育思想上的争论一直围绕着提高教育质量在进行,但由于争论本身所引起的思想混乱,几十年的教育改革收效不大。相比于“二战”之前,英国的教育还是一直在向前发展的。英国在二十一世纪能否走出教育的低谷,仍然是英国政府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二战以来的英国中等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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