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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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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错把杭州作汴州
作者
卞悟
期数
1999年02期
我在《读书》一九九八年第六期上发表了《有了真问题才有真学问》一文。针对我的这篇文章乐钢先生发表了他的《真问题的背后》(《读书》一九九八年第九期)。乐先生在文中讲,我所讲的“真问题”,“伪问题”都是就“中国问题”而言的;“‘自由选择’这一概念,为卞悟先生分析当代中国问题提供了主要理论前提与价值尺度”。如果要分析古代或未来问题,抑或是分析美国问题,我也许会换一种“前提”或“尺度”的?而乐先生既然对我现用的这些“前提”或“尺度”提出批评,当然也应该以“分析当代中国问题”为论域。然而这篇文章从头到尾根本就没有谈“当代中国问题”;此文前面大半部分讲的是美国国内问题,后面小半部分讲的是“欧洲殖民主义”的历史罪恶。这使人感到遗憾。此外,乐先生在文章中多次讲到:不能在“抽象意义上”谈论自由选择,而应该“分析它们的时间空间形态”、从“我们所处的这个历史与地理位置作出比较准确的标定”。那么乐先生以为所处的“空间”与“地理位置”在何处?在美国吗?这是否有点“暖风熏得游人醉,错把杭州作汴州”了?拙文如你所见,正是在“当代中国”的具体条件下谈论自由选择的意义,并把起点平等、过程公正作为自由选择的前提的。
在乐钢先生看来,中国目前的“陷阱”似乎都是“自由选择”太多、“现代性”太多造成的,而这一切,又要由“美国资本家”与“欧洲殖民主义”(或者用目前十分时髦的名词:“国际资本”)来负责。“资本主义的殖民扩张面对的并非单一的它者:除了那些‘野蛮’社会外,还有像中国、印度这样的文明,……在很多方面比欧洲还要先进的文明社会。”这种把“野蛮”社会、“文明欧洲”和“比欧洲还要先进”的文明中国划分等级的说法,是“现代性批判”理论中该有的么?
或许乐先生会说,现在不同于以往,如果过去中国还有自己的问题,那么如今“全球化时代”,美国的问题也就是中国的问题了。这种见解应当说有一定的道理。全球化时代在呼唤普世价值与人类正义,过去那种以特殊国情、特殊“文化”为理由指恶为善的奇谈怪论已经越来越难圆自说了。君不见那些指责别人用“(现代)西方人权标准”强加于国人的人,自己却极力在用异端审判这类西方中世纪的人权标准强加于国人。那些自称代表“中国”的“说不”者们一面用“太平犬”之类的秽语辱骂同胞,一面在自由、民主这类领域树起“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殖民主义禁牌。即使在官方话语中,“民主必须循序渐进”之说也代替了那种“东方民主”优于“西方民主”的陈辞。在这方面,当今的现代性批判理论应当说是领风气之先。正是持这类理论的许多思想家把“民族国家”作为“现代性陷阱”的重要内容而痛加批判,并抨击所谓“民族国家与国际资本的联盟”。其实,也只有站在普世价值与人类正义的立场而不是站在“民族国家”(以及凌驾于公民们之上而以“民族国家”的人格化自居的特权者)的立场上,才有可能对殖民主义这类现象进行真正的否定。否则,如果不从人类正义出发而是从某个“国家”或某种“文化”的价值出发,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压迫与强制,变成了“欧洲价值”与“亚洲价值”的冲突、强权与公理的对立变成了成王败寇的战国游戏,奴役与自由的对抗变成了基督教与儒家的教义之争,那还批判什么殖民主义呢?至于那种“野蛮”社会、近代化欧洲和“比欧洲更先进”的中国这类文明等级论,若出自“尊王攘夷”的文化保守主义者或国粹派之口自不足奇,出自追求“进步”的“现代性”论者与启蒙思想家之口亦可理解,但出自以“现代性批判”家自命的乐先生就有点费解了。但在“后现代”与“前近代”(中世纪)时常联手的中国这或许也很自然。既然“正义缓行”论者可以与反资本主义论者一起批判“起点平等”,权贵资本可以与“新左派”一起斥责“自由选择”,那么“比欧洲更先进”的“我大清”何以不能成为“后现代”的样板呢!
但另一方面,普世价值与人类正义的无国界,必然导出社会批判的问题意识是有国界的。因为在不同的国家(确切地说,是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即使在一国之内,不同制度下也会有不同的问题),威胁人类正义的“恶”是各不相同的。虽然马克思早就指出资本主义造就了世界市场,但即使在“全球化”一词成为学者口头禅的今日,世界离贸易一体化还很远;而贸易一体化也不等于制度一体化。没有制度一体化又怎能谈得上“问题一体化”?乐先生喜欢谈美国问题,那么我们就谈谈美国罢。十九世纪中期虽无全球化之说,但南北战争前美国国内市场的一体化无疑远比今日的全球市场一体化程度高,而且这个国内市场的宏观背景也无疑是资本主义的。但北方自由经济与南方奴隶制经济各自的问题仍然不能混为一淡。当时在北方对自由资本主义持批判态度的左派人士与社会民主主义者,乃至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在内的美国以外的左派思想家,在南北冲突中都坚决支持北方自由派的立场,并且比自由派更“激进”地要求在南方给黑人以“自由选择”的公民权利,支持并帮助南方的奴隶投奔自由的北方。许多人甚至投身北军,直接为自由而战,积功至北军圣路易斯军区指挥之职的“社会主义将军”、马克思的密友J.魏德迈就是其中之佼佼者。不知乐先生对此怎么想?他会向魏德迈责问“‘真问题’的背后”么?他会向南方的黑奴宣称自由的北方是个“陷阱”、他们应当(与奴隶主一起?)对之作“微不足道的抵抗”,以便捍卫(奴隶制的?)“‘传统’还是别的什么”——只要不是“自由市场”就行?他会斥责废奴主义者“论证自由选择的抽象原则……有什么意义?”乐先生难道不明白,在那时的南方这样的言论意味着什么吗?
乐先生对我批判“强制”很为不满,他宣称:自由选择“从来就不是一个仅仅与滥用‘强制’相对立的政治学概念”。这涉及所谓“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之争。如所周知,哈耶克等“消极自由主义”者把自由理解为不受强制,而社会民主派对自由则有更为高调的理解。但我认为,这种争论只有在当代西方才是有意义的真问题。而在像林肯之前的美国南方,更不用说在像“古拉格群岛”式的社会里,这样的争论是很少意义的。即使按乐先生认同的社会民主派表述,自由不仅仅与强制相对立,但它也首先是与强制相对立的。历来的社会民主派常说,“抽象自由”不等于“具体自由”,“形式平等”不等于“实质平等”,“政治民主”不等于“社会民主”,这种说法不能说全无道理。然而问题在于:有了刀子虽未必就有“锋利”,但离开刀子更无锋利可言。有了“抽象自由”未见得就会有具体自由,但连“抽象自由”也没有还谈何具体自由?有“形式平等”未必就有“实质平等”,但连“形式平等”也没有就决不可能有实质平等。“政治民主”也许不能保证实现社会民主,但政治专制绝对只能与社会奴役相联系!社会民主主义者明白这个道理,因此魏德迈才为北方而战。而当车尔尼雪夫斯基(百余年后的乐钢几乎原封不动地重复了他的话)宣称“抽象的自由”只是“用金碗吃饭的权利”,对穷人毫无意义时,还是普列汉诺夫断然驳斥了他,并指出“‘自由主义者所忙于争取’的‘抽象权利’正是人民发展所必需的条件”,它不仅有利于资产阶级,更有利于无产阶级与劳动者,只是不利于“皇帝——国王的‘国家社会主义’”权贵们。(《我们的意见分歧》)
类似的,当时俄国的“警察民粹派”攻击西欧的“抽象自由”与“虚伪民主”不如俄国的沙皇专制“公道”,这些人宣称:西方“统治机关是选举的,选出来的都是富人,富人管事情很不公道,他们欺压穷人。俄国的统治机关不是选举的,一切都由专制沙皇来管:沙皇高于一切人,既高于穷人也高于富人,……沙皇对一切人都是公道的,不论对穷人和富人都一样”。对这种胡言,正是早期的(即社会民主派时期的)列宁起而驳斥道:
“这种话完全是撒谎。哪一个俄国人都知道,俄国统治的‘公道’是怎么回事。……可是在欧洲其他一切国家里,工厂的工人和种田的雇农也都能参加国会:他们在全体人民面前自由地讲工人的贫苦生活,号召工人团结起来,争取过比较好的生活。谁也不敢禁止人民代表讲这种话,没有一个警察敢动他们一根毫毛。”(《列宁全集》第6卷332页)
甚至当代“现代性批判”理论家们大都崇敬有加的“西马”宗师葛兰西,虽然生活在已经出现了一个不要“抽象自由”的“理想国”即苏俄的时代,但他也仍然对“抽象自由”情有独钟。请听他在法西斯强制制度下的呼声:“在意大利能够转向社会主义之前,它必须在社会上与经济上都美国化。”(《狱中札记》)
当代西方的现代性批判理论或新左派理论在彻底否定现实“左派”体制(首先是斯大林体制,也包括社会民主党体制的某些方面)的同时对形而上的左派思想(如马克思的思想)给予了“修正”式的继承,这些理论虽支派繁多,但它们对斯大林式的“左派”权贵的抨击比对无权的思想家马克思等的反思都要严厉得多。而八十年代后它们虽仍有来自马克思的渊源,但总的说来与马克思的传统相去日远而与自由主义传统的距离则在拉近。哈贝马斯等人的“自由主义转向”、吉登斯等人寻求社会民主与自由主义之间的中庸之道,以及社会党国际中的“社会自由主义”方向都可见一斑。然而有趣的是这类“否定斯大林、修正马克思”的思潮传入中国后,却往往淮橘为枳地形成一股“否定马克思,修正‘斯大林’”的空气,对马克思的轻蔑否定与对现实强制体制的含糊态度形成鲜明对比。乐文中三次提到马克思都出语刻薄:一曰马克思与“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都要掠夺生态,二曰要把马克思的“老话”“倒过来讲”,三曰马克思主义是“欧洲中心主义”的机械模式。但全文却一次也没有批评旧体制。而与乐文观点类似的另一论者则俨然以“新保守主义”的口吻称:改革不应“对历史作一夜之间的扬弃和一刀两断式的彻底否定”,而应该向文革与大跃进寻找“资源”。这些话与其说使人想到欧美的新左,不如说使人想到今日的朝鲜:那里的“主体思想”如今也在批判“马克思的机械唯物论”,倡导“一切以人为中心”的“主体”体制加上“忠孝双全”的所谓亚洲价值……。
欧美“新左”的主流如今追求的是社会民主与自由主义之间(而决非社会民主与斯大林体制之间)“第三条道路”。今年《共产党宣言》一百五十周年期间从马克思主义者到社会党人都常常提到的“荷兰模式”即为他们设想中的“既非福利国家又非自由放任”的方向。如果乐钢建议我们学荷兰,至少我是绝不反对的(学不学得成是另一回事)。但乐先生自己似乎也说不清他要什么,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灭了“现代性”再说:至于取代者“来自‘传统’还是别的什么”都可以,“只要它能反抗”现代性就行!既然这样,我看乐先生大可不必“深刻的悲观”。如今世界上“现代性”的力量远没有他想像的那般强大。今天的先进镇压技术已使“传统”的独裁者大大减少了“水能覆舟”的威胁,而“现代性”的商人实用主义也早已取代了“人权传教士”的热情。当年索尔仁尼琴一到美国就大骂美国资本家坏了良心,他们与克格勃的贸易使那个生产不出合格卫生纸的体制在镇压异端分子的技术手段上达到了世界的尖端。赫鲁晓夫曾宣称要借助资本主义来消灭资本主义,如今的法国人若斯潘也说资本主义的最大敌人就是资本主义自身。于是乎庞大而富强的民主世界奈何不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独裁者:连年饥荒的、屡战屡败的和美国鼻子底下的,一个个令人难以置信地转危为安。就连那个东南亚惟一的军人政权,尽管既无经济业绩又无民意基础,半个世纪来连国内一批鸦片贩子的割据都收拾不了,却能把百分之八十以上选民支持的自由派轻而易举地踩在脚下,并以一个“最穷国”而对抗住了整个“民主世界”的制裁,并使其众多富邻们一个个争相巴结自己!如此看来,反“现代性”的力量怎么“可能是微不足道的”呢?本是秦始皇,何必装荆轲?
我曾强调:世上只有“计划经济”国家禁止私有制,从无市场经济国家禁止“公有制”的,并举了“社会主义者爱美国”的许多史实为例。我认为这些自由土地上的公有制志愿实践者的精神是可贵的,“至于它们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在道义上的凝聚力是否持久,那是另外的问题”。对此乐先生质问我:“另外的问题是什么性质的问题?但确忽略了我所谈的事例,特别是它们背后的那些‘另外的问题’,却又同时把它们剥离出来论证自由选择的抽象原则,这样讨论问题有什么意义?”然而更让人大失所望的是,这之后,乐先生便开始抨击“自由选择的抽象原则”和市场经济、现代性的诸多罪恶。到末了我也仍然不明白:乐先生究竟以为欧文、卡贝和民粹派的那些做法“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在道义上的凝聚力是否持久”?
乐先生“反驳”我说:欧文、卡贝与民粹派“作出的自由选择,恰恰就是不选择资本操纵下的自由市场经济”。把杭州当作汴州的乐先生为什么不问:斯大林时代的俄国农民能否“不选择”集体化?但即便讨论“汴州(美国)”问题,乐先生也应该知道:欧文、卡贝、杰鲍戈利—莫科利耶维奇、格伊恩斯与马奇捷特、柴可夫斯基等无数理想主义者之所以离开他们在欧洲大陆的祖国,从英、法、德、俄而来到美国,决不仅仅是要“不选择”什么东西。众所周知,欧洲过去是封建经济,现在是“社会市场经济”,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那里“自由市场”以外的经济都比美国多。如果那些理想主义者像乐先生那样,除了“不选择自由市场”以外,“来自‘传统’还是别的什么”都能接受的话,他们何必含辛茹苦地到美国来拓荒?事实是:这些理想主义者到美国来,就是拒绝专制(强制)而“选择”自由,选择那种既可以吃大锅饭也可以搞自由市场经营、既可以姓私也可以姓公的“自由”,即乐先生极力抨击的美国式自由或“抽象自由”。他们以行动作了这样的选择,而前述的普列汉诺夫、葛兰西乃至(一九一七年以前的)列宁等未到过美国的社会主义者也用言论作了这样的选择。
当然,理想主义者们并不满足于仅有“抽象自由”,他们还希望在“抽象自由”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结果平等的理想自由。但这一努力未能成功。按德国马克思主义学者H.卢克斯评论伊加利亚移民区的话说:在经济上它是个“不成功的企业,因为它不仅不能消灭无产阶级,相反,它迫使移民区的全部成员都沦为无产者”。更糟的是乌托邦里的沉闷也造成了精神的贫困,“他们不仅对外部世界无法证明:建立在共产主义基础上的社会制度已取得文化方面的长足进步,而且甚至找不到精神上的一种动力,来使自己摆脱精神上的麻木僵化的困境。”原因何在?不同立场的人自然有不同解释。但即便是冷战时代最反美反资的苏联学者也没说卡贝们受到了官方或其他方面的权势压迫,更不用说镇压与禁止。卢克斯认为公社失败的经济原因在于自给自足的生产成本太高,政治原因则在于公社内部的家长制倾向。卡贝就曾持有通过“奴役”走向理想的思想:“奴役至少可以造成这样的结果:即按一定的形式组织劳动并消灭无产阶级。从实质上看,奴役难道不正是一种粗暴的共产主义么?”正是他的这种专断使移民们无法忍受,导致了公社的分裂与解体。由此看来,“抽象自由”不仅是公社实验得以产生的外部条件(卡贝与后来的俄国民粹派移民都是在祖国的专制迫害下做不成实验才到美国来的),也是公社凝聚力得以维持的内部基础。值得指出的是:从欧文、卡贝到格伊恩斯等公社实验者在受挫之后抱怨过许多东西,但惟独没有抱怨“美国的自由”。相反,像民粹派这样强烈相信“俄罗斯民族独特优点”并对西欧资本主义极为鄙视的人们却“热衷于美国的自由制度”。即使在公社实验失败后,回到俄国的格伊恩斯仍说:他在美国的十八年生活中学到了许多很好的东西,“并以对美国的感激之情,告别了作为第二祖国的美国,告别了许多美国朋友,这些美国人的生活完全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他人。”(Новая И Новейшая История.АНСССР.М.1981:4.C.145-151)
当然,这些实验的失败未必就证明乐先生所挖苦的那种见解:公有制违背了人的天性。在另一些事例(如西班牙的蒙德拉贡与以色列的基布兹等)中公有制经济是表现了活力的。如今欧洲的一些新左派仍然相信,过去的失败只是基于技术原因,而高技术信息时代将会给“新社会主义”带来现实的可能。倘真如此,“抽象自由”仍然是这种现实的底线基础。
我对这些理想主义者深怀敬意。他们不是强制别人,而是亲身实践自己的理想并为此甘历千辛万苦(其中的卡贝虽有强制倾向,但在众人表示异议后他也只是率追随者忿然出走,并未实行镇压,而且最后也病逝在艰苦的移民区,完成了身殉理想的圣徒人格)。当代欧美的新左派虽已无此种苦行精神,但在对自己的社会说“不”的同时也还进行了严肃的理想设计,尤其是美国的新左派已从欧洲“西马”一味谈玄的形而上象牙塔中走下来,搞了许多制度层面的设计(如“证券社会主义”等,无论这些设计可行与否,只要不搞强制,设计本身是不会导致“通往奴役之路”的)。
与乐先生的讨论应该就此打住了。此又算是我对乐先生文章的答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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