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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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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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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初作小说家与文学代理人
栏目纽约航讯
作者董鼎山
期数1979年08期
  美国有一种奇怪的职业,叫做文学代理人。这种人专门代表作家向出版商推荐稿件,向报章杂志代为投稿,交涉稿费,谈判合同。他们的取费标准通常是稿酬的十分之一。这种职业之应运而生,有它的特殊社会背景。
  原来美国的出版业是一个规模宏大的商业性企业。全国大约有一千多家出版社,每家出版社都接到大量书稿,虽然雇有编辑层层审读,但是实际上不是人力之所及的。比如说双日出版社(Doubleday)这家大出版商,除了正式编辑以外,雇有大批初读、二读人员,审读书稿,但它平均每年收到作家投寄的书稿约有一万部,编辑部人员再多,也无时间一一审读,一般就丢在“废稿堆”(slush file)中完事,由低级工作人员用印就的退稿信逐一寄还,很少有经初读、二读的两道关,而到编辑手里的。只有通过文学代理人推荐来的稿件,才有可能受到编辑的重视,因为这些文学代理人多半都是编辑出身,眼光敏锐,有识别有价值——不仅是文学价值,尤其是商业价值——的作品的能力,使出版社的编辑部可以省去不少时间和精力。另外一方面,不仅是无名作家为求作品能得到出版机会,必须仰仗文学代理人代他出力,即使是文坛有地位的名作家,也多半通过文学代理人为他办理交涉出版、稿费、合同等等事务工作,自己可以专心从事写作,所以愿意出这百分之十的代理费。
  既然美国出版业是一项大企业,文学代理人也是一项获利甚丰的买卖,有不少代表著名作家的代理人自己也已成了团团的百万富翁。考虑到畅销书销路动辄以数十万、数百万计,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般精装本的版税(稿费)标准是初售量五千本为零售书价的百分之十,其次二万本是百分之十二,二万本以上是百分之十五(请注意是递增,而不是递减)。如果一本小说零售书价每本十元(目前书价一般在十元至十五元之间),初售量五千本的版税就是五千元,其次二万本是二万四千元,以后每本抽一元五角。一本书若能销二十万本,作家的版税至少二十五万元。文学代理人的十分之一代理费就是二万五千元。
  一本书若能销二十万本,已是畅销书,文学代理人即可向平装本出版商、读书俱乐部、电影或电视界推销版权。这样一来,各方面加起来的版税可达百万以上。文学代理人的十分之一收费就非常可观,尤其是如果他手头有十来个这样的名作家的话。
  但若是一个无名的新作家,要找到一个文学代理人为他效劳,却比登天还难。上面已经说过,无名作家直接投寄到出版社的书稿,所遇到的命运百分之九十九是丢在“废稿堆”里,因为出版商的主要目的是赚钱。最吃香的是既有文学价值又能畅销的大作家,其次是能够为他们赚钱的通俗小说作家,如果遇到大作家的作品,即使不能赚钱,只要不至于亏本,他们也愿意出版,因为这样可以抬高出版社的声望。但是对于无名新作家一般都是敬谢不敏。文学代理人当然也是这样,他为你去奔走交涉,好不容易出版了一本初作,即使销了五千本,版税也不过是五千元,文学代理人才得五百元,这区区收入,连充他办公室开支还不够,他何苦为你效劳呢。
  因此,无名作家就常常遇到这样一个难题:没有文学代理人,出版商不接受你的书稿,而没有出版过书,代理人义不屑为你代理。这就是无名作家的Catch-22。即使有个别幸运儿的初作经过这重重阻力,幸获出版,但如不能畅销,以后休想再出第二部、第三部。所以在美国要卖文为生,除非是畅销作家,否则靠偶而有几百元或几千元版税收入,没有一个固定职业,是不可能维持生活的。
  既是这样,那么每年出现的一些初作小说家是怎么出现的呢?除了极少数幸运儿,盲目投稿,居然给编辑沙中淘金选中以外,有的是通过其他途径,得到有力推荐的。比如我的一位美国友人葛蕾斯(姑隐其姓),今年三十出头,已经出版了二部小说,虽未列入畅销书目,但颇博批评界的好评,认为具有文学价值,而不是一般的通俗小说。有二部作品连续得到好评,葛蕾斯在出版界略有名气,在出版商的鼓励下正在写第三部作品,不久即可问世。除此以外,她已被聘担任哈佛大学创作课的教职。读者不免要问,她的初作是怎样被出版商看中的?
  原来葛蕾斯在大学期间,专攻哲学,毕业后找不到实际工作,而要在大学教书,必须先有一个博士学位。但由于社会上对哲学这门抽象的学问兴趣越来越少,大学哲学系的学生也越来越少,即使一个哲学博士,也很难获得一个教职。因此葛蕾斯为了谋生起见,只好再读了一个图书馆学硕士学位,到一个大学的图书馆任职。但她的兴趣是写作。她进入写作生涯的第一步是向图书馆月报(Library Journal)投稿写书评(没有稿酬)。某次她评了一个英国著名作家的新书。这位英国作家开始与她通讯,发现她爱写作,请她把书稿寄他一读,读后大为欣赏,深佩其才,将她推荐给自己的出版商。第一部小说成功,第二部、第三部就不成问题了。这种推荐,只是由名作家代替文学代理人而已,还不是由出版社直接看中的。
  还有一种人,根本没有想写东西,当作家,但是因为生活经验特殊,引起注意,以赢利为目标的出版社就会主动来找。即使你不会执笔,出版商也可替你找个“捉刀人”(ghost writer)代写,或用你的名义,或用两人合写的名义,版税对半开或四六拆。比如前一时期尼克松下台后他的几个助手纷纷写书,或写水门事件内幕,或写白宫影射小说,还有许多电影明星写的自传,都用这一办法。
  下面是美国最近一本畅销书出笼的经过,读者由此可以窥见美国出版界的噱头手法:
  彼得·詹金斯(Peter Jenkins)年方二十八岁,却已有一本著作,《步行全美》(A walk Across Ame-rica)列为纽约时报四月份畅销书目。有趣的是他原来并不想写书,而是经过出版商的再三怂恿,才同意结束他的浪迹天涯的生活,而从事写作的。这个故事带有一点传奇性。
  话说五年以前,彼得·詹金斯才只有二十三岁。当时美国仍深陷越战泥潭,一般美国青年都觉师出无名,良心不安,开始对美国社会制度产生疑窦。詹金斯突然心血来潮,决定步行全国,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他于1974年离开美国的东北角康涅狄格州老家,开始步行。此事被《全国地理杂志》(National Geographic)发现,请他写了一篇文章,记述他从纽约步行到新奥尔良一段的经过,发表在1977年四月号上,大受读者欢迎。于是引起许多出版商的注意,四出派人,到处找他,要他写书,但是当时他仍在步行途中,只有纽约的威廉·毛罗(William Marrow)出版社好不容易打听到了他在得克萨斯州的达拉斯城一个墨西哥小饭馆中当零工。出版商用长途电话与他谈了四十分钟,终于把他说服,要他辞去饭馆工作,继续步行,周游全国。(他路过密苏里州时遇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女大学生,结了婚,这时已多了一个步行的伴侣。)于是出版社的总经理偕同两个编辑亲自坐飞机从纽约到得克萨斯一个小镇上的小旅馆中来找他们,谈妥合同。他的全美步行在自北至南走了四千八百英里,踏破了三十五双鞋子以后,终于在1979年1月在南方的新奥尔良结束,结果就是这本畅销一时的《步行全美》。
  这两口子尝到了发财味道以后,已准备作第二次远行,从新奥尔良走到美国的西海岸,再写《步行全美续集》了。
  197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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