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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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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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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宫公主的婚事
栏目读书献疑
作者王子今
期数2006年03期
  汉武帝的姐妹中,有一位南宫公主。《史记·外戚世家》说:“王太后长女曰平阳公主,次为南宫公主,次为林虑公主。”据说“林虑公主”,原本写作“隆虑公主”,避汉殇帝讳,改写为“林虑”。
  在电视连续剧《汉武大帝》中,汉武帝的姐姐南宫公主有相当多的戏。她出嫁匈奴军臣单于,又从军臣单于之子伊稚斜单于,曾经劝阻匈奴人入侵汉地、残害汉俘、虐待汉使,在汉匈和平外交的历史上,似乎有重要的作用。
  然而,史书关于这位南宫公主,其实并没有和亲匈奴的记载。对于观众提出的疑问,该剧历史顾问求实在答记者问时有这样的答复:
  南宫公主被派出和亲,《史记》、《汉书》中并没有明确记载。但是在宋代工具书《册府元龟》(卷978)中可查到有关南宫公主的资料,记载她是汉景帝送往匈奴和亲的亲生女儿。由于这一则史料出自宋代,所以通常很少被引用,但我们认为十分珍贵。本剧编剧正是据此编创了刘彻因亲姐远嫁匈奴因而感情受到重创决心复仇的故事。
求实这里可能是沿袭了王川《汉景帝传》一书中的说法。王川写道:“景帝二女南宫公主的事迹,在《史记》、《汉书》上没有明确记载。前元五年(公元前一五二年),景帝曾派遣公主嫁于匈奴军臣单于。这是高祖刘邦与匈奴实行和亲政策以来第一次以真公主出嫁匈奴单于。景帝这一做法,一改以前以诸侯王、宗室之女冒充天子之女远嫁匈奴的旧例,表明了景帝对和亲的诚意。”《汉武大帝》对白中汉景帝的台词是这样的:“将自己的亲骨肉,送去那蛮荒之域,踏上那迢迢不归之路,朕也是忍痛而为之!自高祖以来,还没有一位真正的公主下嫁匈奴,朕要破这个先例了。为的是要让匈奴相信大汉的君臣子民,愿意和他们和睦相处!”这番话,完全是王川观点的影视译本。
  《史记·大宛列传》说,乌孙王“愿得尚汉女翁主为昆弟”。这里说“翁主”不说“公主”,值得注意。《史记·匈奴列传》记载中行说语:“(匈奴)父子兄弟死,取其妻妻之,恶种姓之失也。”所以“匈奴虽乱,必立宗种”,而中国“亲属益疏则相杀”。大约依照草原游牧民族的婚姻制度和亲族礼俗,在他们的观念中,是否存在“诸侯王、宗室之女”和“天子之女”的明显的等级差别,是否存在“冒充”的问题,还可以讨论。这种“冒充”会产生对“和亲的诚意”的怀疑,可能只是汉族人的观念。如《刘敬叔孙通列传》记载刘敬向刘邦提出和亲建议时所说:“陛下诚能以适长公主妻之”,则“兵可无战以渐臣”。“若陛下不能遣长公主,而令宗室及后宫诈称公主,彼亦知,不肯贵近,无益也。”据说“高帝曰‘善’,欲遣长公主”,只是因为“吕后日夜泣,曰:‘妾惟太子、一女,奈何弃之匈奴!’”因而“上竟不能遣长公主,而取家人子名为长公主,妻单于”。看来刘邦时代第一次和亲就有“冒充”情节。然而,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三二早已对此提出质疑:“案:《张耳传》鲁元公主于高帝五年适赵王敖,至是时已三年矣,而云以妻单于,岂将夺而嫁之乎?娄敬之言悖也。乃帝善其言,即欲遣公主,有是理哉,必非事实。”对于刘敬和刘邦、吕后关于“以适长公主妻之”的言行“必非事实”的判断,是有道理的。据《匈奴列传》记述,“高帝乃使刘敬奉宗室女公主为单于阏氏”,“孝文皇帝复遣宗室女公主为单于阏氏”,都明说“宗室女公主”,而匈奴单于致汉皇帝书说“和亲已定”,“二国已和亲,两主说”,似乎并没有引起对“诚意”的怀疑。
  所谓“第一次以真公主出嫁匈奴单于”,王川提供的历史依据,出自“《册府元龟》卷九七八”。王川还说,“这一位出嫁的真公主,只可能是南宫公主。南宫公主出嫁后,对汉匈和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所以,她是汉唐和亲史上一位应予肯定与重视的人物。至于南宫公主出嫁军臣单于后的具体情况,由于史料的阙如就不得而知了”(《汉景帝传》,228、288页)。
  应当指出,编纂于宋代的大型类书《册府元龟》,由于成书时代距离汉代过于遥远,因此这部书中即使确实可以看到涉及和亲的“有关南宫公主的资料”,也不足以证明“《史记》、《汉书》中并没有明确记载”的所谓“南宫公主被派出和亲”事确是史实。况且,我们在《册府元龟》卷九七八中,并没有看到“记载她是汉景帝送往匈奴和亲的亲生女儿”的“有关南宫公主的资料”。
  《册府元龟》的原文如此:“(景帝)五年夏,遣公主嫁匈奴单于。初帝既即位,赵王遂阴使于匈奴,会吴楚反,欲与赵合谋入边。汉围破赵,匈奴亦止。自是后,帝复与匈奴和亲,通关市,给遗单于,遣公主,如故约。终帝世时,时小入盗边,无大寇。”这里只说“公主”,而根本没有说到“南宫公主”。王川根据这段文字,做出“这一位出嫁的真公主,只可能是南宫公主”的推断。而《汉武大帝》的历史顾问求实却说,“《册府元龟》(卷九七八)中可查到有关南宫公主的资料”,误以为《册府元龟》的记载确实可见“南宫公主”字样了。
  《册府元龟》“(景帝)五年夏,遣公主嫁匈奴单于”事,原本出自《汉书·景帝纪》的记载:
  五年春正月,作阳陵邑。夏,募民徙阳陵,赐钱二十万。遣公主嫁匈奴单于。
“遣公主嫁匈奴单于”事,《史记·孝景本纪》没有记录。而《册府元龟》下文从“初帝既即位”到“无大寇”一段话,可以和《史记·匈奴列传》以下文字比照:
  孝文帝崩,孝景帝立,而赵王遂乃阴使人于匈奴。吴楚反,欲与赵合谋入边。汉围破赵,匈奴亦止。自是之后,孝景帝复与匈奴和亲,通关市,给遗匈奴,遣公主,如故约。终孝景时,时小入盗边,无大寇。
  《汉书·匈奴传上》文字略同,只是“公主”写作“翁主”:“自是后,景帝复与匈奴和亲,通关市,给遗单于,遣翁主,如故约。终景帝世,时时小入盗边,无大寇。”显然,《册府元龟》从“初帝既即位”到“无大寇”的这段话本自《史记·匈奴列传》。可知所谓在《册府元龟》中“查到”的“资料”,都来自《史记》和《汉书》,并不是《册府元龟》独有的记录。
  《史记·外戚列传》褚少孙补述汉武帝迎同母姊金俗事,太后相见后,“于是召平阳主、南宫主、林虑主三人俱来谒见姊”。明说有南宫公主在场。可见,她并没有远嫁匈奴,在汉武帝当政后,至少在金俗入宫时依然生活在长安。何新《汉武帝年表及大事记》注意到“南宫主”“谒见姊”这条史料,然而表示“疑误”(《论中国历史与国民意识》,389页),此正是所谓疑所不当疑。而《汉武大帝·对白剧本》附录《汉武帝生平大事年表》则删去了褚少孙补述的这条史料及“疑误”的意见(中央编译出版社二○○五年一月版,附《汉武帝新传》,86页),不知是出于怎样的出发点。是不再“疑误”了?还是以为补述“南宫主”“谒见姊”事的褚少孙的记录完全可以漠视?
  《汉武大帝·对白剧本》的“分集故事提要”中,说“景帝在汤泉宫召幸王美人,提出将其大女儿南宫公主出嫁匈奴”(10页)。说南宫公主是“大女儿”,是明显的错误。何新说,南宫公主是“武帝的胞姊”(《论中国历史与国民意识》,388页)。王川《汉景帝传》则说,“为武帝之胞妹”(《汉景帝传》,227页)。“(景帝)五年夏,遣公主嫁匈奴单于”,时刘彻五岁,如南宫公主是刘彻“胞妹”,绝无可能在这时出嫁。即使是刘彻“胞姊”,是否已到婚嫁年龄依然存在疑问。彭卫曾经论证汉代婚龄构成,指出“西汉初年,女子初婚年龄大都在十五岁以后”,又说,“西汉时期女子的正常初婚年龄”,是“十三四岁至十六七岁”(《汉代婚姻形态》,三秦出版社一九八八年六月版,90页)。何新说南宫公主长刘彻“八岁”(《论中国历史与国民意识》,386页),则当时正是十三岁,然而我们不知道这一年龄判断的根据在哪里。在电视剧《汉武大帝》中,有汉景帝的台词,他对王说:“对匈奴,还是要行和亲之策。咱们南宫已经十五了吧?”
  南宫公主的事迹,真的“在《史记》、《汉书》上没有明确记载”吗?
  其实不然,除了遵太后之命,赴长乐宫谒见金俗外,《汉书》中还有关于她的婚事的明确记载。《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说,芒侯跖薨,作为继承人的昭有罪,被免。景帝三年,以故列侯身份率兵击吴楚,再次被封为张侯。随后可以看到这样的记载:
  侯申嗣,元朔六年,坐尚南宫公主不敬,免。
颜师古注:“景帝女也。”就是说,“芒侯跖”的孙子张侯申尚南宫公主,因对公主不敬致罪,被黜免。申于元朔六年(前123年)坐罪被免,他和南宫公主的结合当在此年或稍前的若干年。这一年,汉武帝已经三十四岁。看来,王川以为南宫公主“为武帝之胞妹”的意见可能是正确的。
  耏申“坐尚南宫公主不敬,免”这条史料,二十五年前已经为台湾学者刘增贵研究汉代婚制的专著中所采用,然而“尚主者出身”,写作“罔侯跖之孙”(《汉代婚姻制度》,华世出版社一九八○年一月版,105页)。“罔侯”,应是“芒侯”误植。
  《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的记载又提供了有关南宫公主事迹的更丰富的信息。
  据司马迁记述,昭以故芒侯的身份率兵跟随周亚夫击吴楚有功,复封为张侯。汉景帝后元年(前143年)三月,申继承侯位。元朔六年(前123年),“侯申坐尚南宫公主不敬,国除。”时在他继承侯位二十年后。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司马贞《索隐》的记载:
  南宫公主,景帝女。初,南宫侯张坐尚之,有罪,后张侯申尚之也。
可知“南宫公主”称谓的使用,是因为她曾经嫁给南宫侯张坐的缘故。看来,南宫公主和申的婚姻,已经是她第二次夫妻家庭组合。
  张坐和申在南宫公主生活经历中的出现,明白地告诉人们,这位公主完全不具有出嫁匈奴的可能性。
  王川读史有所疏失,以致据《册府元龟》一则没有出现“南宫公主”字样的材料产生“第一次以真公主出嫁匈奴单于”,“这一位出嫁的真公主,只可能是南宫公主”的误解。然而,《册府元龟》中其实是存在有关“南宫公主”的记载的,即卷三○○《外戚部·选尚》:“芒侯跖孙申尚孝武南宫公主。元朔六年,申坐与父御婢奸罪,自杀,国除。”其说据《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和《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只是“孝武南宫公主”应为“孝景南宫公主”,又多“自杀”情节。其罪行是“与父御婢奸”,与“尚南宫公主不敬”有所不同。但是,从另一角度看,“与父御婢奸”,当然也是一种对作为妻子的公主的“不敬”。
  王川在认定南宫公主是出嫁匈奴单于的“真公主”之后,随即又有“南宫公主出嫁后,对汉匈和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所以,她是汉唐和亲史上一位应予肯定与重视的人物”的推论,而何新承袭这一误解,《汉武大帝》又就此大作渲染,在对汉匈关系史的认识上产生了不能不予以澄清的误会。
  至于说“本剧编剧正是据此编创了刘彻因亲姐远嫁匈奴因而感情受到重创决心复仇的故事”云云,“据此编创”之所谓“此”,本来就事出无稽,而将汉王朝征伐匈奴这种大规模的民族战争的发生原因,解说为帝王个人“感情受到重创”于是“决心复仇”,显然也是偏离了历史的真实。
  既然南宫公主并没有出嫁匈奴,那么,“(景帝)五年夏,遣公主嫁匈奴单于”的“公主”,究竟是什么人呢?
  《汉书·匈奴传上》所见汉景帝时代“复与匈奴和亲”,“遣翁主如故约”的说法特别值得注意。这里明说“翁主”而非“公主”。“翁主”,是诸王之女。也就是说,出嫁的“公主”很可能是诸侯王的女儿。《史记·匈奴列传》和《汉书·景帝纪》说“公主”,《汉书·匈奴传上》则说“翁主”。也许和亲女子其实际身份是“翁主”,而对外称“公主”。而据王先谦《后汉书·皇后纪下》校补,东汉诸侯王的女儿也统称“公主”,不再有“翁主”的称谓。或许《汉书·景帝纪》著者采用了东汉的说法而写作“公主”。
  当然,也存在另一种可能,就是《汉书·匈奴传上》将汉景帝“遣公主,如故约”事之“公主”误写为“翁主”。这样说来,汉景帝在王美人所生平阳公主、南宫公主和林虑公主之外,还有其他的女儿。
  我们在张家山汉简中还看到,《二年律令》中的《秩律》说到几位公主,即“李公主、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她们都是确实“在《史记》、《汉书》上没有明确记载”的公主。其身份,很可能是母姓分别为李、申徒、荣、傅的汉高祖刘邦“诸姬女”,也不能排除汉惠帝刘盈之“后宫女”的可能(参看王子今等:《张家山汉简<秩律>四“公主”说》,《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第九辑,三秦出版社二○○二年七月版)。看来汉景帝后宫存在名不见于史册的公主,也是完全可能的。如果汉景帝真的有其他的女儿被指派和亲,那么,则确实是“真公主”出嫁了匈奴单于。当然,要以此为基点讨论汉王朝“对和亲的诚意”,讨论这件事“对汉匈和平”的“促进作用”,有必要首先对这一史事进行严肃的论证。
  显然,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我们知道,史籍中有“翁主”写作“公主”者,但似乎没有看到过称“公主”为“翁主”的情形。
  (《汉景帝传》,王川著,广东人民出版社二○○○年七月版,1600元;《论中国历史与国民意识》,何新著,时事出版社二○○二年九月版,4800元;《汉武大帝·对白剧本》,中央编译出版社二○○五年一月版,5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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