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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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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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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庞德:中国诗的“发明者”
作者谢谦
期数2001年10期
  美国意象派诗人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一八八五~一九七三)的名字,对现代中国读者来说,并不陌生。他那首令人想起日本俳句的《在地铁站上》,不仅在英语世界流传甚广,在中国也颇有知名度:
  幻影一般出现在人群中的这些面孔;
  湿漉漉的黑色枝条上开放的花瓣。(杜运燮译)
据说,庞德曾先后写过三十行和十五行,都不满意,几经删改,最后才凝聚成这两句“意象诗”。但是,如果没有译者诗外的阐释发挥,我们中国读者也许很难体会到其意象的绝妙。唐诗中,比这精彩的意象俯拾即是:“云想衣裳花想容”(李白《清平调》)、“梨花一枝春带雨”(白居易《长恨歌》)、“人面桃花相映红”(崔护《游城南庄》)。我不知道唐诗被译成另一种语言后,是否还能传达原文中的“神韵”,但庞德这首名诗被译成汉语后(还有好几种汉译文本),味同嚼蜡,却是不少读者的共同感觉。好在原文既不艰深,也不晦涩:
  The apparition of these faces in the crowd;
  Petals on a wet,black bough.
“幻影一般出现(apparition)”、“面孔(faces)”、“湿漉漉(wet)”、“黑色枝条(black bough)”等汉译,就很难产生原文中的韵味和美感。但也真是难为了译者,我至今也想不出既能达意又能传神的翻译,只有感慨:诗果真是不能翻译的!
  但庞德却以翻译中国诗蜚声英语世界。我在美国哈佛访学时,曾在学校附近的一家书店买了一本《美国名诗一○一首》(101 Great American Poems,多佛出版公司,一九九八年版),由美国桂冠诗人约瑟夫·布罗茨基创建的“美国诗歌与文学普及学会”编选,类似当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推出的《唐诗一百首》、《唐宋词一百首》那样的普及读本。庞德的诗入选了两首,一首即《在地铁站上》,另一首名“The River-Merchant's Wife:A Letter”。注曰:“译李白中文诗。”就是李白的《长干行》:“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一首中文译诗,居然荣膺“美国名诗一○一首”的殊誉,与朗费罗、爱伦坡、惠特曼、迪金森、弗洛斯特、桑德堡、艾略特这些美国一流诗人的杰作,交相辉映。后来,我又见到多种英美诗选本,无论是普及选本也罢,还是Norton American Poetry(《诺顿美国诗选》,诺顿出版公司,一九九八年版)、Understanding Poetry(《理解诗歌》,Cleanth Brooks & Robert Penn Warren编著,温斯顿出版公司,一九七六年版)这样的权威选本也罢,无一例外要选录庞德这首据说是“错误百出”的译诗。也就是说,李白的《长干行》经过庞德的生花妙笔,已经被美国人毫无愧色地“攘为己有”。这在中外翻译史上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更奇的是,这位以翻译中国诗享誉英语世界的庞德,竟然不谙中文。据坎纳尔(Huge Kenner)所著《庞德的诗歌》(The Poetry of Ezra Pound,伯克莱加州大学出版社,一九七三年版)介绍,二十世纪初,庞德读吉勒斯(Herbert A.Giles)所著《中国文学史》,便对中国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当然他所读的是“二手货”。他是凭一种诗人的敏感,体悟到中国诗哪怕是经过翻译的中国诗的独特韵味。也许是忍不住技痒,也许是不满汉学家的拘谨,他居然根据吉勒斯的译文,“重译”了托名汉武帝的《落叶哀蝉曲》和班婕妤的《怨歌行》,后来他又将这些诗收入了自己的诗集Lustra。《落叶哀蝉曲》是一首尘封在中国古典诗库里的平庸之作:“罗袂兮无声,玉墀兮尘生。虚房冷而寂寞,落叶依于重扃。望彼美女兮安得,感余心兮未宁。”庞德题名《刘彻》的“译诗”,却推陈出新,“化腐朽为神奇”,将其创造为一首典型的现代“意象诗”:
  Liu Che
  The rustling of the silk is discontinued,
  Dust drifts over the courtyard,
  There is no sound of footfall,and the leaves
  Scurry into heaps and lie still
  And she the rejoicer of the heart is beneath them:
  A wet leaf that clings to the threshold.
我敢断定,英美读者读这首诗的感觉,绝对比我们读中文原诗的感觉要美妙得多。班婕妤的《怨歌行》是最早的五言诗:“新裂齐纨素,皎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团似明月。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常恐秋节至,凉风夺炎热。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以扇之于人喻宫妃之于君王,比喻固然贴切,但语言质朴,殊少余韵。庞德敏感地抓住了这首诗的“灵魂”:
  Fan-Piece,for Her Imperial Lord
  O fan of white silk
  Clear as frost on the grass-blade,
  You also are laid aside.
其实,就是原诗的第一和最后一行。如果将诗题《扇,为伊皇而作》(这是“画龙点睛”之笔)与正文连读:“啊白绢之扇/皎洁如草上之霜,/你也被抛在一旁。”你就不得不佩服庞德的“诗心”。正是这颗“诗心”,以心会心,悟到了中国古典诗人的浪漫之心,在诗集Lustra中,庞德以《墓志铭》(Epitaphs)为题,表达了他对中国诗人的神往:
  Fu I
  Fu I loved the high cloud and the hill
  Alas,he died of alcohol.
  Li Po
  And Li Po also died drunk
  He tried to embrace a moon
  In the Yellow River.
这些诗意大概都来自吉勒斯《中国文学史》对中国诗人的描述,而不是中国诗中的“意象”。傅毅(西汉人)是否“眷恋行云与高山,呜呼哀哉死于酒”姑且不论,“李白也是醉死,他欲拥抱黄河中的月亮”就大可商榷。传说,李白醉酒,投入长江拥月仙去。二十多年前,我还曾经在安徽采石矶凭吊“唐诗人李白衣冠冢”,并在碑前留影。面对浩浩长江,悬想千百年前,不禁神游故国,想见诗仙李白之风流神采。庞德将“长江”改为“黄河”,是不知还是明知故犯,以达到色彩对应的诗意效果(月亮在黄色的河中),文献语焉不详,但我凭直觉断定,他是“明知故犯”。the Yangtze River(扬子江)在英语中与the Yellow River(黄河)给读者带来的色彩感觉与联想,可大不相同。也许正是这种对中国诗人的“心领神会”,引起了一位汉学家遗孀的注意。
  据佩金斯(David Perkins)所著《现代诗史》(A History of Modern Poetry,哈佛大学出版社,一九七六年版)介绍,一九一二年,庞德与玛丽·费诺罗沙(Mary Fenollosa)相识。这位夫人的亡夫厄内斯特·费诺罗沙(Ernest Fenollosa,一八五三——一九○八),语言学家,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后来前往日本研究中国、日本的古典艺术和诗歌,深有慧心,不幸病故,留下十七本研究笔记和其他手稿。费诺罗沙的遗孀是有心之人,她要完成亡夫遗愿,将亡夫一生的心血变为不朽的“诗碑”。她在满世界寻找一位能解读亡夫遗稿并将其译为英文的人。当她读到庞德的诗集Lustra,振奋不已:“欲继亡夫未竟事业,舍伊其谁耶?”真个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庞德读罢费诺罗沙的遗稿,一见倾心,相遇恨晚。费诺罗沙说:“汉字乃绘画之速写,一行中国诗就是一行速写画。”又说:“一个汉字就是一个意象(a image),一首诗就是一串意象(a succesion of images)。”意在创新且素有慧根的诗人庞德真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他后来回忆说:“例如‘明’这个汉字的意象,日月为明,意味着光照的全过程:光的辐射、吸收与反射;因此,‘明’有聪明、明亮、光明、照耀之意。”(Confucian Terminology,一九四五)一九一三年到一九一四年的冬天,压根儿不懂汉语的美国诗人庞德,凭借他仅有的中国印象以及诗人之心,钻研费诺罗沙的遗稿,反复领会,加上诗人的想像,于是就有了轰动一时、开创美国一代诗风的《神州集》(Cathay,1915)。
  《神州集》并非标准的翻译,离严复倡导的“信达雅”何啻千里。说句实话,如果按照通行的标准看,庞德的这部《神州集》真可谓“野狐禅”。庞德不谙汉语,更不谙中国文化的语境和背景。旅美华裔学者叶维廉(Wan-Lim Yip)在其《庞德的<神州集>》(Pound's Cathay)一书中,曾逐字逐句指出庞德的误译。例如李白《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庞德译为:
  Ko-Jin goes west from Ko-keku-to,
  The smoke-flowers are blurred over the river.
  His lone sail blots the far sky,
  And now I see only the river,
  The Long Kiang,reaching heaven.
将“故人”误译为人名,“黄鹤楼”音译(日文读音)为地名,不知是费诺罗沙遗稿就已如此呢,还是庞德故弄玄虚,以造成一种“陌生化”的效果?难道“黄鹤”这一中国诗歌的经典意象在英语中还不如一个拗口的异国地名令人浮想联翩?时间(三月)、地点(扬州)都给漏译了,全诗中突出的意象是“长江”,连诗题也给改为“Separation on the River Kiang”(《江上送别》)。诸如此类的误译和漏译,并非完全因为庞德不谙汉语,常常是有意为之。如李白《长干行》原诗中“常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两句,运用了两个典故:一是尾生守约而丧生的故事(见《庄子·盗趾》),一是思妇盼夫归来望穿秋眼的传说。这样的典故,不但庞德不懂,普通中国读者也不一定全懂(尤其第一句)。庞德就采取了“通融”的政策,意译为:
  Forever and forever and forever
  Why should I clime the look out?
“尾生”没有了,“望夫台”也没有了。但保留这样的典故,却可能会给英语世界的读者造成理解上的障碍,如王国维《人间词话》所说的“隔”。要让其“不隔”,最好就是将这类典故省去。庞德翻译中国诗,如像我们的笺注家那样讲究“无一字无来处”,字斟句酌,原文照译,可读性和审美性就会大大降低,《神州集》也就不可能在英语世界的读者中掀起一阵“汉诗热”。
  不过,庞德的《神州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翻译,甚至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改写,他是在用英语的诗歌语言表现“中国诗”的“神韵”,是一种“发明”或创造。诺贝尔奖得主T.S.艾略特在其选编的《庞德诗选》的序言中就说:
  说到《神州集》,我们必须指出:庞德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诗的发明者……窃以为,庞德的翻译比Legge这类汉学家的翻译更能使我们深刻领悟到中国诗的真精神。我曾预言,三百年之后,庞德的《神州集》将成为所谓“温莎翻译(Windsor Translation)”,正如恰普曼(Chapman)之荷马、诺斯(North)之普鲁塔克(Plutarch)今日成为“都铎翻译(Tudor Translation)”一样,将被视为“二十世纪诗歌的杰作”,而非某种“译诗”。一代自有一代之翻译。质言之,我们今日所知道的中国诗,不过是庞德发明出来的某种东西。我们与其说有一种自在的中国诗(a Chinese poetry-in-itself),等待着某位举世无双的理想的翻译家去发现,毋宁说庞德以其传神的翻译丰富了现代英语诗歌的宝库。(Ezra Pound:Selected Poems,费贝尔图书有限公司,一九四八年版)
艾略特当日所言,正是今日美国学者的共识,难怪他们不约而同地要把李白的《长干行》选入各种版本的“美国诗选”中。
  庞德的足迹从未踏上过神州大地。他对这个东方文明古国以及在这片土地上产生的中国诗与中国文化,始终有一种距离感和神秘感。他卷帙浩繁的《诗章》(Cantos)中,有描写中国的篇章(如第十三章),还不时引用儒家格言和中国古诗,甚至将《击壤歌》原文“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与“礼”、“乐”、“仁”、“爱”等汉字穿插其间。对中国诗和中国文化如此一往情深,欧美诗人中还没有第二个。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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