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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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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何不食肉糜在西方
栏目
译余废墨
作者
董乐山
期数
1984年05期
《晋书·惠帝纪》:“及天下荒乱,百姓饿死,帝曰:‘何不食肉糜?’其蒙蔽皆此类也。”
无独有偶,法国也有个玛丽·安托万尼特王后,在一七八九年十月饥饿的法国妇女冒雨游行到凡尔赛宫要求见国王路易十六索取面包时,据说她曾经躲在宫中轻蔑地说,“Qu’i1s mangent de la brioche”(“让他们吃蛋糕好了”)。真可谓“其蒙蔽皆此类也”。
但是历史过了一段时间,总有一些“翻案学派”出来做文章,企图说明某一历史事实只是传闻而已,并无确凿根据。“何不食蛋糕”的故事就是如此。据说它的出处是卢骚的《忏悔录》,其中曾经说到有一个贵妇在听到乡下农民没有面包吃的时候,说过这么一句没有心肠的话。法国大革命后以讹传讹就把这句话归到玛丽·安托万尼特王后头上去了。能够反证她没有说过这句话的根据是,卢骚在写《忏悔录》时是一七六六年,当时玛丽才十一岁,还是奥地利宫廷里的一个小公主,她后来的丈夫路易十六也尚在少年,在位的是他父亲路易十五。
我在这里并不想为万众唾骂的玛丽王后做翻案文章,只是想以此为楔子,举一个“其蒙蔽皆此类也”的事情在语言上留下痕迹的例子。
俄国历史上有过一个叶卡德琳娜女皇,用现代政治术语来说,象慈禧一样,也算得上是个“女强人”,只是没有慈禧那么昏庸而已。她对俄罗斯帝国版图的扩大厥功甚伟,波兰和克里米亚就是在她手中并吞过来的。
但是反动的统治者不论怎么英明,总不免有昏庸的一面,叶卡德琳娜也不例外。传说她坐船沿第聂伯河到黑海去视察时,她的宠臣、克里米亚总督波将金元帅就在河的两岸临时搭起了许多假村庄来蒙蔽她,以示国泰民安,人丁兴旺。在英语里,“波将金村庄”就成了装潢门面骗人的玩意儿的同义语了。中国历史上不是也有为了让西域的回纥人看到大唐盛世的富庶,在长安的街上用白布缠树的故事吗?不过话得说回来,那不过是“骗骗外国人”而已。
衣衫认人
语云:“只认衣衫不认人”,说的是一般人的势利眼。我说“衣衫认人”,指的却是在英语里有一些衣服的名称来源于创始穿用的人的名字。其实在中国也不乏这样的例子,如“中山装”和“列宁装”。
在英语里用人名称呼服装的,最常见的是橡胶雨衣。在斜纹布上涂上防雨的材料(开始是用橡胶,后来用其他化学品),当初是一八二三年一个叫查尔斯·麦金托希的苏格兰人所发明的,所以橡胶雨衣就称为麦金托希。后来,麦金托希也不用大写了,成了一个普通名词。
雨衣有各种式样,最常见的二种:一种是单排暗扣,小翻领,衣袖与肩部相连处不用拼接法,而是衣袖直通衣领。这种式样的雨衣,上海的红帮裁缝叫“套袖”式,在英语里却叫拉格伦,用的也是十九世纪英国一个叫拉格伦勋爵的贵族的名字,此人来头还不小,是威灵顿公爵的爱婿兼副官。
还有一种式样叫“战壕大衣”(trench coat)或译“军式雨衣”,也就是国内最近流行的那种双排扣,大翻领,有一条束腰带的风雨衣。说起风雨衣,不由得使我想起了已故的著名话剧演员石挥。四十年代他初到上海时,不论晴雨,总是穿着一件邋里邋塌的拉格伦式防雨布雨衣,使人觉得有一种落拓不羁的艺术家风度。只是隔了十年我到了北京尝到了春天风沙的滋味以后,才明白他为什么在大晴天有穿雨衣的习惯和为什么雨衣在北京叫风雨衣。
一种服装即使在中国南方和北方就有不同的称呼,雨衣与风雨衣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另外比如“汗衫”在南方指的是针织内衣,而北方则是指南方人叫的“衬衫”。南方人称做“棉毛衫裤”的,在北方叫“秋衣秋裤”。北方的“毛线”,到了上海叫“绒线”,到了长沙叫“洋绳子”。看来就象“土豆”、“洋山芋”、“马铃薯”一样,汉语实在有来个规范化的必要。三十年前叶圣陶先生曾大力呼吁过,但是习惯势力根深蒂固,一时很难改掉。
在汉语中尚且如此不一致,把英语中的服装的名词,译成流行的汉语,由于两种社会,两种文化,两种风俗习惯的不同,则就更难了。常常有人说抽象概念难译,我却觉得要译好日常的、具体的东西也不容易。
以最平常的称呼“西装”为例,就象“西菜”一样,严格地来说,只能出诸于我们中国人之口,而不能见诸于西方人的笔下的。这道理我想是不言自明的。
再以“西装”中最常见的business suit来说,在汉语中就无法找到对等的词来译。这种衣服是上下一身用同样料子制成,一般是到办公室上班时穿着,或在开会、赴宴等比较正式的场合穿着,但它又不是“礼服”(那是旧式的燕尾服,或新式的无燕尾的“常礼服”〔tuxedo〕,只有极其正式的场合如国宴或音乐会演出才穿着),也许可以译为“常服”,但这一名称在汉语中所给你的印象究竟有没有原文的那种形象,就很难说了。美国作家威廉·曼彻斯特在《光荣与梦想》一书中写到美国南方在六十年代对黑人的歧视犹甚为盛行,有两个非洲国家的外交官,即使身上穿了business suit,到一家饭馆吃饭,也遭到了闭门羹。作者作此描写,无非想说明这两位是衣著整齐的上等人,不是一般黑人,不应受到歧视。但在汉语中如何表达,当时在校订译文时就很伤脑筋,斟酌再三,最后只好采用意译的办法,改成“衣冠楚楚”。
除了business suit,西方人在非正式场合穿的sport coat,也是不能按字面译的。若译为“运动衣”,很容易被误认为运动员上运动场时的穿着,其实它与运动并无关系,只是一种比较随便一些的“西装”而已。它上下身不用同样的料子,一般是上衣用大方格或人字形或花色的粗呢,下身用灰色法兰绒或米色(褐色)斜纹呢相配。如以“便服”来对上面的“常服”也未始不可,但能否传达原文的形象,也同样很难说。
这种衣服所以不能译为“运动衣”,主要是因为sport一词除了“运动”之外还有“玩”的含义。换句话说,这种衣服不是在上班或办正经事的时候穿的,而是在“玩”的时候穿的。同样sport shirt也不能译成“运动衫”,它不是运动员在运动场上穿的运动衣(这叫sport wear),而是一种不系领带的敞领衬衫。我们在夏天穿的短袖或长袖敞领衬衫就属于这一类,只是国内另有称呼而已:香港衫(再早,曾叫过夏威夷衫)。
大概是由于香港在某种程度上起了与西方接触的桥梁作用,有许多衣服的译名常常跟着香港走,比如“牛仔裤”就是一例。其实“牛仔裤”(blue jeans)在西方已不再是“牛仔”(cowboy)才穿着了,它已成为一般人平常的打扮,男女老幼,不分彼此,春夏秋冬,四季咸宜。其名称也不限于jeans(音译“紧士裤”),有以大批制造这种裤子的公司Straus-Levi的商标名Levi’s衍化为普通名词的levi’s;也有以其蓝色劳动布布料命名的denim。而这denim又是从最初制造这种布料的法国地名Nimes而来:serge de Nimes=serge of Nimes(Ni-mes产的斜纹布)。而且jeans这一名称也不限于蓝色斜纹布了,各种颜色的灯芯绒(北方叫条绒)裤子现在也统称为jeans了。
在译名上没有走弯路的,似乎是最近一两年流行的“羽绒服”(down jacket),这大概是因为这一次两种文化接触快而及时的缘故,不若“涤纶”至今仍旧从俗叫“的确凉”。这种俗称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棉猴”,这原来是美军仿制爱斯基摩人罩头皮衣的军用大衣parka,搬到中国俗称竟叫“棉猴”,从语汇学角度来看,无论如何是不能成立的。
汉语与其他民族语言(如日语等)有一点不同:它的音译外来语吸收得很少。五四以前的“德谟克拉西”、“德律风”、“意得沃洛基”、“布尔乔亚”早已销声匿迹。但在服装方面,“茄克衫”的势力却仍很顽强。其实在英语中,jacket一般泛指上衣,而我们称呼为“茄克衫”的东西在英语里却叫“挡风衣”(wind-breaker),这一名称原来也是从商标名称来的。
俄语音译“布拉吉”的寿命就没有“茄克衫”长,如今已为“连衣裙”所代替了。但是西方妇女服饰远比男士的要复杂,千变万化,仅仅一件连衣裙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翻译问题。即使把《大图登辞典》里的妇女服装全部译了出来,恐也不免挂一漏万,至于这些译名是否能象“棉猴”、“布拉吉”那样为群众所广泛接受,那就更难说了。
难矣哉,两种文化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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