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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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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从美国畅销书到中国译本
栏目读书小札
作者仲子
期数1984年01期
  在美国的书评刊物中,至今犹存而且为美国正正经经读书人所喜爱的是《纽约书评》和《纽约时报书评周刊》。前者是一批属于自由思想的进步分子的园地,所刊的文章学术气较浓,身价也高。当然这是从美国人的价值观念来区分自由或保守,进步或反动的;而不是以我们的政治观点作标准的。至于《纽约时报书评周刊》,每星期附于《纽约时报》出版,发行量比较大。它在读书界的地位,虽比不上《纽约书评》,可是它的影响却较《纽约书评》为广。一般的美国知识分子有个习惯,每星期天早晨在餐桌上打开《纽约时报》,先看一看这份周刊,看看有什么新书的广告,也看看有什么读来令人生趣的书评文章。更多的人则首先去看《书评周刊》内“畅销书”与“纸面本畅销书”“的两个栏目。
  这两个“畅销书”栏目严格讲起来,只是在说明市场的销售情况,而不是在衡量书籍质量的高低。相反,读者如果要看一本真真有文学或学术价值的书,往往要从“记在心上”一栏里去找。这“记在心上”的一栏,就刊在“畅销书”栏目下面,很容易为粗心的读者所疏忽。“记在心上”的大字标题下有一行小标题曰:“书评编辑部同人认为特别有文学、时事问题或学术兴趣的其它新出版物。”在这里所介绍的都不是畅销书,但作者比较重要,书的内容也颇具质量。
  美国读者震于“畅销书”的大名,成为“畅销书”的读者,进而成为“畅销书”的缔造者。当然这并不是说“畅销书”都是由于读者的“无知”造成的,因为许多老作家久享盛名,一旦新作出版,购者丛集,使他的新书成为畅销,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但也有一些书,并没有什么文学价值,只不过内容奇特,适合于某一类读者的脾胃,因而成为“畅销书”的也不乏其例。笔者之所以喋喋不休谈论这一点,其目的就是要使读者们洞察美国“畅销书”的底蕴,而不要一闻是本国外的“畅销书”,就奉若神明,颇有不读此书,其奈苍生乎之感,则大可不必。
  这几年,我国对外开放,外国书刊源源而来。为了帮助不懂外文的国内读者,出版社翻译出版了不少外国作品。在这批新出版的外国文学书中,已为世人公认为大作家的经典著作固然占了多数,这当然是件好事;但也有震于“畅销书”而加以翻译出版的也不在少数。
  出版界的风气多变,正象自然界夏秋多热风,冬春多冷风一样。出版社如果不善选书,就会处于风的漩涡之中,东西南北,莫知所从。前几年,忽然间刮起一阵阿格莎·克里斯蒂侦探小说的风,国内有不少出版社便刮进了这阵风里。有一年,克里斯蒂侦探小说列入出版计划的竟有三十余种之多。我并不反对出版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但一年而翻译出版三十余种,却认为是种莫大的浪费。彼时“四人帮”刚刚倒台不久,许多人在十年中已经“动乱”惯了,一旦要他们坐下来埋头工作,好不心烦意乱!为了使他们的生活能复归于正常,出版一二本比较好的侦探小说,引导他们逐渐养成读书的习惯,慢慢从读侦探小说进而读文学作品,甚至其他学术文章,这样的企图原是无可厚非的。总之一卷在手,静下心来坐在书桌旁,总比整天逛大街、惹事生非这样的生活可以好一些。侦探小说固然容易使看的人发生兴趣,但如果年年都是侦探小说,本本都是侦探小说,这也是种可悲的事情。因为侦探小说只能增加读者对某一事件的认识,长久看来,并不能提高读者多大的文化水平或陶冶一个人的情操。读者生厌,出版的书销路不佳,于是出版的风又转了。
  接下去,又刮了阵侠义公案小说风,什么《七侠五义》、《小五义》、《施公案》、《彭公案》等等,纷纷出版。这批小说对于血气方刚的青少年读者的危害特别严重,甚至发生划地为王,讲哥儿们义气两肋插刀的情况,使社会秩序日益混乱。
  这二三年,则又转回到翻译国外,特别是美国的畅销书了。五十年前风行一时的《随风而逝》(中译本改名为《飘》),因是出版五十周年,在美国卷土重来。但当年的盛况却不复再现,虽然出版商绞尽脑汁,多方推销,还伴以电影的重映,但并不能在这本小说当年上千万的推销数字之上,再增加多少。至于作者玛格里特·密契尔则始终未能登入美国文学圣殿的堂奥,左右也不过有儿本文学史把她的大名提上一笔。这情况也说明销路不能证明书籍的质量,是铁是金,还待时间的考验。中国也刮过一阵《飘》风,可是在出版界中也不过是死水微澜而已,并不如侦探小说那样成为风暴。
  但为时不久,美国作家马里奥·普佐写的《教父》却又在中国的出版物中不胫而走了。这是本写美国黑手党大头目,也就是过去中国黑社会中的“老头子”,或“龙头大哥”的小说。对于普佐此作,一共出版了三个译本,另外还在一本翻译杂志上刊过这部小说的电影剧本。这部小说译本的总印数,第一本出版在一九八二年五月,印数是四万三千四百册;时隔五个月,又由另一个出版社印行了三万五千册;到一九八三年六月,第三个出版社又印行了另一本译文,印数是二十八万零五百册。看起来总印数并没有超过百万册,与三书中译者所写序言或后记中吹嘘为“美国出版史上的奇迹”,“七十年代累计共销一千五、六百万册”的巨数,有瞠乎其后之感。但问题是把这样一本小说介绍到中国来,有何必要? 普佐在《教父》一书中写的原是美国黑手党某一家族由盛而衰,由衰复盛的变迁史。可他把一个十恶不赦的“教父”写得“入情入理”,简直不象一个亡命之徒,而是温文尔雅、德高望重的一位绅士。正因为作者蓄意美化这位教父,所以他虽然也杀人,但既不亲自动手,又都是由于别个帮派的挑衅,使得他不得不起而“自卫”所致。而另外,则由于作者对于黑手党施展自然主义的叙述手法,使他们之间的淫乱,凶杀,贩毒,摆赌场,开妓院等种种恶行,似乎都成了一种高尚的行为和职业。这一部《教父》究竟要告诉中国读者一些什么值得借鉴的东西呢?难道也要使中国出现一位“教父”,创立一个黑帮,来讲“哥儿们义气”吗?或者如一篇译后记中所说的,普佐在创作《教父》前,曾“阅读了大批有关黑手党的资料,作了一番深入细致的研究,对产生黑手党的历史原因、社会根源作了探讨和分析,这就使读者能通过《教父》一书对黑手党这个秘密组织有个比较清楚的概念”吗?这句话也许对美国读者有其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于中国广大的一般读者又有何用?我们需要了解美国霸权主义的本质,从而有所认识与警惕;至于美国的黑手党,那只是已经溃烂的美国社会的一种表现。即使有“清楚的概念”,也无补于对美国社会本质的理解。
  在一篇《译者的话》里,竟然把《教父》捧为“淋漓尽致地揭示了美国社会的表面下层的最隐蔽的本质”,是“美国社会的灵魂,是美国社会的精神之父。他和他的精神影响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也是美国社会的主角。”甚至说:“过去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品,尽管有些对资本主义社会批判得很深刻,但揭露的大都是表面现象,而《教父》才真正挖掘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灵魂。”照这位译者的观点,似乎普佐是位美国的文学巨匠,只有他才“真正挖掘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灵魂。”言下之意’似乎竟没有一个美国作家是比得过这位普佐先生的。这实在是美化了这本书而引中国读者上当的有害论调。我读的书很少,但我知道美国和世界的批评界(不论是左翼或右翼的),都推崇德莱赛为二十世纪美国最有成就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之一。他的《欲望三部曲》由三部长篇,即《金融家》、《巨人》和《斯多噶》组成。这三部长篇小说写百万富翁法兰克·柯柏乌的一生,从而“把美国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等各个领域中腐败、黑暗的内幕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大量揭露了资本主义从产生、发展到灭亡这一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而柯柏乌这个在美国文学史中最典型的资本家的形象就是美国资本主义的历史形象的缩影。”《教父》中主要写了教父和他的小儿子的发迹、挫折与重振家业,但是有哪一点事实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必然规律或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呢?黑手党不过是资本主义社会生长的一个毒瘤,岂能视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因此把普佐说成是批判现实主义者写出了美国社会的本质,未免吹捧得太过份了;最多也只能说他是个走了运的通俗小说家,岂有他哉!
  这位译者还大事渲染普佐的所谓艺术技巧。“明明写的是坏蛋,而且还把‘坏’写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但又要设法不让读者去痛恨坏蛋而去痛恨那个产生坏蛋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整个社会结构。这,谈何容易!这,可需要多么高超的艺术技巧啊!”叫一个读者不去痛恨看得见、摸得着的坏蛋,而去痛恨那个产生坏蛋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整个社会结构,这在逻辑上讲得通吗?一面要一个人不痛恨残害这个社会的“坏”,甚至欣赏这个坏蛋的德行,一面却又要他去痛恨这个产生坏蛋的社会结构,真是“谈何容易”!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正因为这本书里的坏蛋都被写成圣人教父,把原来看得见的写成看不见的,其艺术可谓高超,但其对读者,特别是青少年读者的危害,也就不能小看了。
  正如我在前文中谈过的,在美国畅销的书,不一定是本好书,而不畅销的书,也不见得就是一本没有价值的书;所以只凭书籍之是否畅销,来作为我们是否加以翻译出版的准绳,这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这本《教父》就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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