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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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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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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美国华裔作家与“第一次浪潮”
栏目西书拾锦
作者冯亦代
期数1993年04期
  前两期我介绍了美国华裔作家任吉茜和路大维的作品,但是还有一位李古思。我无法找到他的材料,只能向美国友人求助,最后终于得到沈爱俪教授寄来的复印件,才能写成此文,特向她道谢。
  李古思的《中国小子》是部半自传体的小说,叙述美国华裔少年移民在旧金山潘汉德尔贫民区街头谋求立足的故事。李的中国原名是继孙,曾在美国西点军校(West Point)读书,现在是个律师。《中国小子》写主角丁凯的童少年和他的美国后母及旧金山潘汉德尔街头的奋斗,事实上就是李自己的经历。丁凯的后母是个身材颀长、瘦骨嶙峋的金发女人,他六岁时中国生母病死,父亲为了照顾她遗下的四个儿女,娶了后妻,她是美国人,讨厌家庭里的中国气氛,一有机会,便要加以清除。吃饭时,丁凯要添加炒面,她就大声叫嚷,说她不懂这些蛮话。她不愿小丁凯思念他的生母,“我已经把她从中国带来的家庭照相簿烧掉了!这里是美国。而且她早已不存在了。”李古思的父亲名李宗启,现年八十五岁,原是国民党将领,在四十年代中期离华去美,也和他的后妻一样迷恋美国,他只希望他的独生子能够有朝一日进入西点军校,而他也终于如愿以偿。李古思为了自卫,从父亲处拿了十二元钱,加入了当地男青年会,学习拳击。他不是为了当个拳击手,而是为了保护自己,因为这位黄皮肤的中国小子,要生活在黑人贫民区的街头,并不是件易事,他必须拿自己的拳头,获得街头儿童的认同。
  《中国小子》是李古思的处女作,他自己的经历也变了书中主

角丁凯的辛酸生涯。丁凯和他一样受到两种不同文化的冲击。他一定得抹去他勇敢的生母和传统而低头于美国的一切吗?他必须说Nooales而不说炒面吗?他一定得学会街头的斗殴吗?
  小说开始时,丁凯已有七岁,书中描述了一个华裔小孩竭力要调和中美两种文化,把今日美国难以理解的风俗习惯渗透到中国的过去之中。例如丁凯就不能理解耶诞节。耶诞老人每年都要给他带礼物来,却从来也没有带过食物给他,相反,人们反而要给他食物。这样居然会得到大家的欢迎。……“我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既然这样得到人心,却不能使用门户出入,而必须在厨房杂物垛上行走。”
  丁凯钟爱他的亲生母亲努力于保全这个家庭和中国传统。在他六岁时却弃他逝世了。他的父亲虽是个抗日英雄,如今却失掉了他的财产,在美国过着困顿的生活,但他笃信“命运虽然残酷,不过在美国命运却可以改变。”他续了弦,以便在困难时期,他的儿女们可以抚养有人。他的后妻艾德娜是个姣好的宾夕法尼亚州荷兰裔后人,相信严格的育儿原则。对于与己相异的新家感到不安,企图熨平每一个中国文化的痕迹,她反对孩子们爱吃的黑豆饺子和烤鸭,而以难消化的泡菜和肝脏来替代。她毁坏了他们千辛万苦从中国带来的佛像和丁凯新买来的连环画,她毫不怜惜地殴打丁凯。他回忆说,他不是跑着去上班,而是成为体罚的对象,他的继母是个易于激动的凶狠的惩罚能手。
  如果不在家里受惩罚,丁凯便被放逐到街头,在那里他受尽邻居儿童和少年的欺凌;任何一个欺侮弱者的人,都可把他当作拳击的对象。在潘汉德尔街上,打架是最后的考试,它考验一个孩子的勇气和胆量以及他们初生男子汉的气概,是否能够生存或在穷巷里找到朋友。他首次得到一线希望时,是他父亲给他套在信封里的十二元纸币,使他可以加入男青年会的拳击班。在那里他遇到了几位拳击手,他们教他如何使用拳头来保护自己,使他得到机会可以维持一己的平安和得到自信。丁凯说,“我在街上奋斗,是一种证明身份的要求,作为伙伴中的一员,甚至跻入人类的行列。”
  丁凯的呼声是他独创的也是天真的,他用一种直接、令人感动、独特的语言来叙述他的斗争,也可以说是一种用冥思苦想获得的隐喻写成的文字,用警句、夸张、一种集美国、中国和墨西哥字句及街头隐语之大成写成的语言。人物也同样活泼生动和形形色色,这些人教育了丁凯去应付向街头的打手和他那可厌的继母。
  以他幼年的经历作基础,李古思写丁凯的努力,使他的中国传统与美国文化相弥合,同时叙述了随时帮助他的工人阶级邻居们,健身房中友爱的伙伴们和他后母艾德娜压抑的中产阶级虚情假意,而且写得生气横溢和动人心魄。《中国小子》是五十年代居住在加州的中国集体在两种文化中所处的困境有声有色而又引人入胜的画图,他们争取自身能适合这个新世界,而不需牺牲传统的营养和固有的对家庭的忠诚。目前他正在写第二部书,名《荣誉和责任》,写他父子的经历和感情的发展。李去年四月来过北京和上海旅行,拜访从未见过面的亲戚,聆听更多的家族故事,并亲见祖国的大好河山。
  美国《波士顿环球星期日报》称这次美国华裔作家的小说大量出版为“第一次浪潮”。批评家马修斯·吉尔勃特说,为了中美文化的认同,出现了四部小说,都是美国华裔作家写的,他们四人:任吉茜、路大维、谭恩美及李古思形成了滔滔巨浪;这一巨浪从一九七六年洪婷婷的《女强人》开始,两年后又出版了谭恩美的《喜福会》,这本书精装本一共售出了二十七万五千册,平装本的版权就净收入一百二十万美金。谭恩美小说的畅销也带来了其他三位华裔作家的好运,他们发现出版商正在伸手欢迎他们。谭恩美第二部作品《灶神之妻》出版不久,他们的两部长篇和一部短篇集就在书店里出现了。
  把谭、任、李、王加在一起,便成为华裔小说的第一次浪潮。事实上,每位作家都有他们一己的不同声调。谭以戏剧式的故事描述了古老中国母女间的亲密关系。任的《典型中国佬》是对于华人移民家庭迅速堕落的一种聪明而讽刺的观察。李的《中国小子》则如五十年代《空手道徒》的翻版,写旧金山一如当年马克·吐温的渲染。路的《爱的痛苦》则是对于异化的尖酸刻薄的一瞥,书名上的痛苦也就是书中人物的痛苦。
  同时,这四位作家都迷惑于美国华裔的同化问题。他们在情绪上及道德上被摆在既是原来国家又非原来祖国的位置上。每一部他们的作品里,“过去”——围绕在移民的父母或对中国怀念之中——在频频折磨着人物的心态,他们的“现在”则是美国。他或她都在中国之根与美国的未来两者之间撕拉着。
  为什么突然出现了那么多的美国华裔作品呢?除了谭恩美在金钱上的成功之外,还有什么在引领这一趋势?这四位作家任三十六岁,路三十七岁,谭四十岁,李四十五岁都属于中国移民的第二代,他们的父母不是拒绝学习美国语言,就是以美国语言为第二语言,他们这一代受的是美国教育和美国文化薰陶,他们都有一己的文章风格,不可避免地在他们笔下流露的中国词句,特别是李的小说主角丁凯口中说出他继母禁止他使用的中国辞句。这些都构成了他们特有的风韵。
  更重要的是长大成人的华裔在一切为白人文化的统治下,产生一种不可小视的抵触。作为中国人的后代,他们也许不容易像欧洲移民那样易于融合在一起。在《中国小子》中,李的年轻英雄丁凯,是丁家第一个在美国生养的孩子,从小就得了“中国小子”的绰号,每天在街头受到煎熬。李古思说,“在五十年代,我试着去成为一个黑人男子汉,但要达到这一目的既难又险,而且因为我是华人,那就更困难了。”
  在这些作品里,许多美国华裔青年被拉入美国文化之中,同时他们却难忘中国的一切和他一己家庭中的神秘感;他们渴求固有的传统。事实上,许多人的父母是被迫离开中国的,使这些人的作品中留着一条寻根的暗流,老一代的人物习惯于回忆他们过去的生活,因为那时他们既有家产又有安全。
  虚构小说给予一个理想的场所来阐明每日的各种紧张,而非虚构作品和新闻报刊的带来各个种族传统的问题,却一个也不能像小说那样道出各个问题的细微末节。小说中的寓意与源源本本的叙述,在企图与个人认同相吻合一点上也起了决定作用。
  自然,如果美国读者对他们有关的事物没有兴趣,这批作家也不可能找到出版人。过去十年中美国亚裔的人口差不多增加了一倍,这就意味着有更多的读者了,同时生活在他们身边的美国人也对这些移民后裔产生了极大兴趣。这批小说风行的动向,也代表了公众的认可在内。
  其他美国的少数民族也有同样的经历。美国犹太人文学在五十年代脱颖而出,他们有菲利普·罗斯与索尔·贝娄诸人。小说的文化景色已经更为多样化了,美国华裔作家可以进入这一景色而不必引起人的大惊小怪。
  但使这四部小说大为成功的,却是由于他们超越了种族的界限。任吉茜在《典型美国佬》开卷便说“这是个美国的故事”,但却是特别民族化的小说,她叙述了移民张的一家人,他们的贪婪与渴望,且不提他们的骄傲。这四位作家中每一位的深邃智慧,使得他们跻入书店,而为美国读书界所欢迎。或许拿这几位作家与罗斯或贝娄等人比拟尚嫌过早,但我们已看到朝日的光辉了。
  Gus Lee,China Boy,NeW York,E.P.Dutton.322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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