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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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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文章作法
作者朱正
期数1992年05期
  有道是文章是客观事物的反映。把自己所见所知的客观事物如实反映出来,就是文章。这有何难呢。假如事情真像镜子反映物像那样简单,也就没有什么文章作法可说了。小学生作静物写生,要求的是怎样画得像;艺术家创作,有时候要求的甚至是怎样画得不像;这里面就大有技法可谈了。作文也这样,由于文章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有的要它如实的反映客观事物,有的却是故意不让它反映出客观事物的。这时候,就大有必要来研究文章作法了。读孙中山的《伦敦被难记》,就不能不想到文章的作法来。
  一八九六年十月,孙中山在伦敦,被清廷驻英公使馆诱捕绑架,准备秘密解送回国明正典刑。由于使馆仆役柯尔暗传消息,英国政府和英国舆论进行了干预,才得以脱险。脱险之后,他在康德黎的帮助下,用英文写了这一本《伦敦被难记》,于一八九七年初在英国布里斯特尔出版。在很长时间里,没有人把它译成中文。辛亥革命发生,孙中山成了临时大总统,才有人翻译出来。商务印书馆,民智书局,都出了此书的中译本。这是孙中山第一次公开发表的著作。他正好趁此机会,在揭露清使馆的绑架的同时,宣传他的革命主张。
  按理说是这样。事实上孙中山却没有这样做。他被绑架的始末,是如实记下来了。清廷为什么要把已经逃逸海外的孙中山缉拿归案明正典刑,乃是因为他是个革命家,这一点,书中也写到了。可是,他对于自己的革命主张,对自己前此的革命经历,书中却是这样写的:
  予在澳门,始知有一种政治运动,其宗旨在改造中国,故可名之为少年中国党(按即兴中会)。其党有见于中国之政体不合时事之所需,故欲以和平之手段,渐进之方法请愿于朝廷,俾倡行新政。其最要者,则在改行立宪政体,以为专制及腐败政治之代。予当时不禁深表同情,而投身为彼党党员,盖自信固为国利民福计也。
  中国睡梦之深,至于此极,以维新之机苟非发之自上,殆无可望。此兴中会之所由设也。此兴中会之所以偏重请愿上书等方法,冀九重之或一垂听,政府之或一奋起也。
  这里说的这些,同人们后来知道的历史事实,并不相符,至少,兴中会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组织和发动武装起义的团体,而始终不是一个“偏重请愿上书等方法”的团体,孙中山本人也不是一个这样的人。不错,他在一八九四年六月写过一封《上李傅相书》,因而有些论者据以认为他最终是个改良主义者。关于这事,杰出的历史学家黎澍作过研究,他的《孙中山上书李鸿章事迹考辨》一文以为,孙中山是以上书为由头,“实际上是试探李鸿章能否起而树立反满革命旗帜。”(见《论历史的创造及其他》,湖南人民出版社“骆驼丛书”本,第109页)本意也不是为了请愿上书,而是为了反满革命。孙中山写《伦敦被难记》为什么不说出真实情况,正好趁此宣传革命呢?
  据冯自由说,大约是一九○一年在东京,他问过孙中山“如此措辞之理由”。孙中山的回答是:“英人最富于保守性质,世有约翰牛(John Bull)之称。其宪法号称不流血的和平宪法。若与之谈急激之革命手段,彼国人必不乐闻,故不得不从权以此立言。且香港为其殖民地,时有禁压党人行动以交欢清政府情事。吾党每次向粤进攻之出发点,始终不能离开香港,故亦不能坦白陈述,以妨碍进行,容日后至相当时期方可据实修正”。(见冯自由《革命逸史》第三集)
  冯自由的记述是可信的。孙中山在一九一九年出版的著作《孙文学说》中所作的解释,也同这差不多。孙中山说:
  夫自民国建元以来,各国文人学士之对于中国革命之著作,不下千数百种,类多道听途说之辞,鲜能知革命之事实。而于革命之原起,更无从追述,故多有本于予之《伦敦被难记》第一章之革命事由。该章所述本甚简略,且于二十余年之前,革命之成否尚为问题,而当时虽在英京,然亦事多忌讳,故尚未敢自承兴中会为予所创设者,又未敢表示兴中会之本旨为颠覆满清者。今于此特修正之,以辅事实也。
  如果说,被绑架的孙中山谈及此事有一个文章作法的问题,不能不考虑一下读者的情况和今后的行动,何者如实说方为有利,何者不如实说方为有利,那么,在绑架者的一方就更有一个文章作法的问题,这里主要是如何推开在外国领土上绑架的法律责任。
  绑架的经过,孙中山的这《伦敦被难记》说得很清楚:
  正踯躅间,一华人自予后潜步而至,操英语问予曰:“君为日本人欤?抑中国人欤?”予答曰:“予中国人也。”其人叩予以何省,予答以广东。其人仍操英语曰:“然则我与君为同乡,我亦来自广州者也。”……予途遇之华人既稔予为粤人,始以粤语与予相酬答,且语且行,步履颇舒缓。俄而又有一华人来,与予辈交谈。于是予之左右,各有一人并行矣。是二人者,坚请予过其所居,谓当进雪茄,烹杯茗,略叙乡谊。予婉却之,遂相与伫立于道旁阶砌。未几,又有一华人至,其最先与予相遇者即迤逦而去。于是与予相共之二人,或推予,或挽予,必欲屈予过从,其意气若甚殷勤者。予是时已及阶砌傍屋之侧,正趦趄间,忽闻邻近之屋门砉然而辟,予左右二人挟予而入,其形容笑貌又似谐谑,又似周旋,一纷扰间,而予已入,门已闭,键已下矣!
  好了,孙中山就这样进入了使馆,使馆人员即向他宣布:“汝到此即到中国,此间即中国也。”
  这不是典型的绑架行动么?现在在电影片中,在电视片中,不是也常常可以看见,说着说着,就把一个人拖进屋子里去,拖进汽车里去的镜头么?被绑架的孙中山,是利于把这场景细细写出的。清使馆却不愿这样说。他们希望把这事说成,是孙中山自愿来到使馆的。使馆译员邓廷铿是广东三水人,于是他就以乡谊来诓骗孙中山了。他说,还有一线生机。就是“致书公使,乞其相宥”。在他的提示下,孙中山写了一封表明“身系良民,并非逆党,徒以华官诬陷,至被嫌疑,因亲诣使馆,意在吁求昭雪”的长信。孙中山写了,也马上意识到了“此举实堕邓某之奸计”,因为这是说他是自愿,而不是被诱劫来使馆的。
  这也就成了使馆人员对此事的标准说法。当时在使馆工作的吴宗濂(字挹青,江苏嘉定人)写了一本《随轺笔记》,就是按照这个统一的口径叙述此事的。书中说:
  九月初四日(按:此处是阴历,而孙中山的书用的是阳历)孙文行经使署之门,遇学生宋芝田(学生者使馆学生也),询其有无粤人在署,宋曰有之。孙即请见,乃进署门,入厅事,四等翻译官邓琴斋刺史廷铿,粤产也,遂与接谈。该犯以异地遇同乡,分外惬意。……刺史恍然,不动声色,约孙翌日再来,……初五午前孙果贸贸然来。饭后,邓刺史请孙登楼,……邓指曰:此即弟房,请君先进,孙刚涉足,错愕间,马参赞即将房门关闭,告曰:奉有总署及驻美杨子清星使密电,捉拿要犯孙文,尔即是也。(据冯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转引)
  这位作者把使馆编纂的这个故事写进自己的笔记里。不过要编造天衣无缝的谎话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的笔记就说明了是根据驻美公使的密电采取行动的。笔记还说,伦敦使馆收到杨子清通报孙中山行踪的电报,公使龚照瑗的侄儿龚心湛(号仙舟,使馆职员,民国初年依附段祺瑞的政客官僚)“乃雇包探赴梨花埔(今译利物浦)守候”,足见处心积虑要捉到此人了,事实上否定了孙中山自投罗网一说。可见绑架者这一方面的文章更难做得多。尽管我有意研究文章作法,也研究不出这一篇文章要怎样才能作好。奈何!
  (孙中山《伦敦被难记》,见《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版第一卷第49—86页,又见《革命尚未成功》湖南出版社版第4—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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