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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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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社会学的”评论一辩
栏目
评论的评论
作者
高尔泰
期数
1985年11期
文学评论,是整个文学事业的一部分。当前正在兴起的“评论的评论”之风,是我国当代文学郁郁勃勃的无限生机所唤醒的季候风,是在文学的急促前进的足音中,评论工作为求得与文学同步而进行的紧张的自我调整的足音。澎湃的春潮为我们带来了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评论家,也吸引了很多诗人、作家参加评论,说出了许多我们久已想说的心里话,形势之好,实在出乎我的不够乐观的预料。
过去的评论,往往带有判决书的意味。评论家们,也往往有恃无恐,居高临下,习惯于手把着手教导作家们该写什么和该怎样写。近年来,这种心态与作风似乎颠倒过来了。评论家们似乎大都成了作品和作家的讲解员和宣传员。即使有几句批评,也是为了保持文章的平衡。面面俱到,四平八稳,不痛不痒,引不起读者的美感与激情。这两种情况,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够真诚。
评论,同创作一样,最需要的基本态度就是真诚。只是由于缺乏真诚,千篇一律的陈词滥调和各种行文的俗套才会流行。只是由于缺乏真诚,文章才缺少鲜明的风格与个性,缺少理论见解和批评手法的独创性。概念工具的陈旧和稀少,思维空间的狭仄与思维线路的固定化等等,都是从之而来的毛病。
所以我欢呼“评论的评论”之风的兴起。这种理论自身的真诚反思,基于一种深沉的哲学意识,基于文学进步所带来的重新估价一切的氛围,它的出现实在是文学发展的需要,也是时代的需要。既有评论的评论,当然就有意见的分歧。我认为分歧愈多愈好。分歧愈多,选择的机会也就愈多。如果没有分歧,也就没有选择;没有选择,也就没有进步了。在大量“评论的评论”文章中,把许多意见归纳分类,我感到隐隐约约存在着一种倾向,即否定所谓“社会学的”评论而重视“审美的”评论的倾向。这如果是意味着从过去的专从文学的“外部规律”着眼,而转向于从文学的“内部规律”即文学本身的审美本性着眼,那么这种倾向,相对于过去的庸俗社会学来说,无疑是很大的进步。但如果这是意味着把“社会学的”评论同棍子混为一谈,而和“审美的评论”对立起来,意味着加强对作品的艺术意味和审美特性的分析研究能“减轻或避免一些无端打来的社会学的简单棍棒”,那么这种倾向,不管在表述上如何的面面俱到,还是应该拒绝选择。
说文学评论中存在着一种“社会学的”评论(或者说文学批评中存在着一种“社会学的”批评),问题的这种提法过于含糊。应当把从社会学的角度来作的文学评论同以文学作品为例证来作的社会学评论严格地区别开来。后者应不在讨论之列。如果是前者,要看它评论的是什么作品。如果是象《边城》和《大淖纪事》之类纯美之极的作品,你要简单地说它没有反映时代的主流或者“千军万马的斗争”, 那么这样的评论当然是庸俗社会学,是要不得的。但如果作品本身是政治社会性的,你却不许人家从社会学的角度来加以评论,那怎么能行?
同一作品、同一文学现象,可以着眼于它的形式结构,是为形式美学;可以着眼于它的心理效应,是为心理美学;也可以着眼于它的社会价值,是为社会美学。三者都可以说是美学评论。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学的”评论也有美学的价值。如果说前二者是“审美的”评论而后者则是“社会学的”评论,那么它们在同一评论中其实是互相渗透而又互相印证的。一篇评论文章,可以侧重前者,也可以侧重后者。侧重什么,要以具体作品为转移。作品本身的角度是不同的。对于多角度的作品,不仅要从各个角度来考察它,而且要看它是以什么角度为主,从而选择一个主要考察的角度。
当代文学评论,如果选择社会学的角度,往往都是基于评论家的历史感与现实感,基于对社会进步的渴望与追求,并不都是“棍棒”。所谓“棍棒”,只能是指过去那种为极“左”路线服务的、一出来就尾随着政治迫害的所谓“评论”。不能一概而论。
我认为,即使纯美的作品,山水花鸟画那样的作品,也并不是就完全没有社会性,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从社会学的角度加以评论。看了沈从文的《丈夫》和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你不确切知道作者的伦理道德观点是什么,但他们确实在丑恶中看到了一种人性美。在这人性美中,包含着一种对于道德含义的更深理解。作者在思考,也让读者去思考。但评论家并不是一般的读者,他应当引导读者去思考。当他在“引导”的时候,他就是在使用“社会学的”角度了。
文学是表现和创造美的,美的价值和艺术的价值并不是一种自在的价值,而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和人的需要、愿望、目标等等,以及与之相应的热情、追求、思维和行动的方式等等联系在一起的,因而也能动地和结构性地与所有一切其他价值,例如科学价值和实用价值,经济价值和教育价值,历史价值和政治价值等等联系在一起的。而所有这些价值,又都无不从属于一个更为宏观的价值,即以人的解放程度为标志的社会进步。审美价值和艺术价值作为这一切价值以情感为中介的综合统一,又都无不反映出人们对进步的追求,即对于旧的理性结构的突破。审美的价值和艺术的价值,本质上也就是这种突破和追求活动本身的价值。这一点规定了倾向性,即社会性是包括文学在内的一切艺术的基本特性。规定了不可能有什么纯艺术的唯美主义的批评——除非它是由深层心理学通向深层历史学的曲折小径。
文学是人学,而人是历史的具体的。所以他们和他们的文学,必然在一定社会条件下表现出一定的倾向性。这个倾向性是时代与社会的反映,同时也对时代与社会起一定消极或积极的作用。所谓文学批评,不过是文学对于自己的倾向性及其社会效果的自觉而已。这种倾向性在文学中表现为特定价值(它折射在具体的审美现象中)的追求,在文学批评中则表现为同一价值尺度的自觉和反思的使用。所以价值观念,这是文学批评的灵魂。对价值观念的自觉,来自深刻的自我意识。文学评论是我们陈述自己的价值观念的一种形式,所以它也是评论家自我意识的一种表现。正因为自我意识的照明,所以他能从一个更深的层次和更为宏观的背景上来评价作品,所以它有自己的概念范畴、语义、尺度,有自己的前提。没有前提的批评不是批评,没有价值观念的评价不是评价。而没有批评和评价的评论,也就不是评论,就事论事,就作品论作品,追随在作品后面亦步亦趋地进行“审美的”分析,也许能够表现某种再描述的愉快,但那不过是作品的欣赏随笔,或者作品的解剖图式的说明书,而不是评论。
所以评论家作为评论家,应当有他的自觉的自我,他应当意识到自己的价值观念。应当立足于自己的时代,有强烈的历史感和现实感,知道自己需要和追求的是什么。而不是盲目地人云亦云,以作品的视域为视域,或者把心思用于在文学史或当代世界文学图谱中寻找一个立脚点。你的立脚点就是你脚下的土地,你是在这片土地上前进。离开了土地,你就没有力量了。只有土地,才是你激情和力量的源泉。离开了土地的那种所谓“临空鸟瞰的高度”是不存在的。如果说有,那就只能是从自己立足的角度,用自己的眼光,透过世界看作品,而不是用别人的眼光,透过作品看世界。正因为如此,他才能从一个更深的层次和更为宏观的背景,满怀激情地来考察作品和作品中的微观世界,而显出一种“临空鸟瞰的高度”。高度是与深度成正比的。只有立足于土厚水深的大地,你才有可能获得把你高扬起来的智慧与激情。
在需要激情这一点上,文学评论与文学相同,但文学评论不等于文学。文学作为一门艺术,作为一种美的创造,是人类思想感情的表现形式,是人类探索前进道路的精神触须。所以它没有前提,常常感性地、直观地、潜意识地在某一点上突入一个未知的、未来的、被拒绝的世界,而成为一种于人们是陌生的现象,一种使人惶惑的东西。这种惶惑,很可能也就是作者的惶惑。但是评论家不应当只“感到”惶惑,或只满足于通过审美心理的微观分析来说明这惶惑。他如果不能透过这惶惑看到一种选择的机会,一种获得人的最佳存在形式的新的可能性,并且向作者和读者指出来,那他就不是文学评论家。他至多只是一个以文学作品为例证来说明一种心理现象的心理学家。如果说,不能要求文学家对现实问题作出是非判断或者提供圆满答案;如果说文学家只要做到把心理体验传达出来就算是不辱使命,那么评论家的工作则刚刚是从文学家们终止的地方开始的。后者对于未知世界的突进是微观心理学,可以满足于一时一地的特殊感受的表现,而前者对这种感受的表现形式的把握却是宏观历史学,它必须把微观心理现象放在宏观的历史背景中来考察。考察的目的,不仅仅是说明作品,而是要穿过重重叠叠的幻影的森林,去寻找光的灵魂。
倾向性、激情与价值观念,这些都始终是此时此地的、社会性的东西。任何“科学的”审美批评,无论文化——历史的批评,神话——原型的批评,还是语义——结构的批评(只要还没有从美的哲学中分化出去,而成为科学———心理学、语言学或历史学等等——的一个分支)都不能把它从研究中排除出去。事实上过去许多审美的批评家们,他们给文学与艺术所下的定义都包涵着社会性的评论。例如有人说文学是“逃避”,有人说文学是“征服”,有人说文学是“白日梦”,有人说文学是“苦闷的象征”。无论是什么,如果你要运用它来说明具体的作品,你都无法回避现实的社会问题。这不是把审美的评论和社会学的评论混为一谈,更不是赞成用外在于文学的社会标准来衡量作品,而是说文学评论的审美的批评,不能否定和排斥文学所固有的社会性,而是说在任何深刻而正确的审美批评中,都可以引伸出相应的社会学结论。只有做到这点,评论才是深刻的。而为了做到这点,评论家必须自觉地立足于自己时代的现实,具有激情、价值观念和倾向性。
当然,文学的本质特性是多方面的,除了社会性,还有它的表现性和独创性。但是对于作为研究对象的、一元论的文学本体来说,这些本性的划分仍然根源于研究者的不同视角,它们实际上是一个东西。同一事物,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是不同的。比方说同一个人,从状貌动作的角度来看可能很美;从道德的角度来看可能很丑;从医学的角度来看可能很强健;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可能是罪犯。而作为一个具体的人来说,这些互相矛盾的特点在他身上是统一的。假如这个人就是文学现象,我们即使不要求评论者全面了解他,起码也应当要求评论者不要用一个角度来排斥另一个角度,起码也应当承认只有从某一特定的角度才能看到的那些问题是存在的。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作的文学评论,不管它是如何的“社会学”,毕竟是文学评论,所以它必不可少地要以一定的艺术鉴赏力为基础。艺术鉴赏力是一种非常精微的能力,它必须能辨别细微的光色差别,它必须能从一个微小的和不明显的动作看出一种复杂的心理活动,从中体验到一种思绪,并且能与之同情。蘅塘退士在《唐诗三百首》中有一条眉批:“诗人心细如发,非深于涉世者不知”。“心细如发”,这就是对鉴赏力的要求。不过,尽管关于鉴赏力的研究可以写出多少巨著,鉴赏力的最起码的标志是不变的,就是能把艺术和非艺术区别开来,作为文学评论,就是要把文学和非文学区别开来。
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因为现在有许多假文学,与真文学鱼目混珠。所谓“假文学”,是指文学中的非文学因素。它可以是一篇作品,也可以是一篇作品中的某些部分。它的特点就是“假”。文学作为一门艺术,是人类思想感情的表现性形式。没有真实的思想感情,也就不会有它的表现性形式,从而也就不会有它的创造性。所谓文学的真实性,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说真话,客观方面是写真实。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不说真话而能写真实者,从来未有,也永不会有。过去的文学评论,虽然也强调文学的“真实性”,但实际上这“真实性”是要打引号的。它只谈真实性的客观方面而不谈它的主观方面。而没有主观方面的感受;客观方面的反映也不会有。
因为审美活动和艺术创作活动,本质上是一种思想情感的表现活动,在其中客观真实的反映,是以主体的心理感受为中介的,同时它也是主体心理感受的表现中介。所以,从社会学的角度来作的文学评论,同用文学作品为例证的社会学评论的根本不同之处,就在于它是以主体的心理体验为中心的。一篇小说,如果没有真实的思想感情,所有登场人物都成了做戏的傀儡,自然和社会环境就成了舞台背景。这样的作品,可以是娱乐术,也可以是催眠术,但不会是艺术。一篇评论文章,如果要从娱乐术和催眠术中寻找心理体验,或者说明心理效应的机制,那它就不是文学评论。
我把从概念出发的作品称之为假文学作品,是为了强调文学的情感性和真诚性,即它的表现性本质。文学不应当从概念出发,也不以概念为工具,而应当从真实的生活体验出发,以创造性的——表现性形式为工具。作为真实生活体验的表现,文学的真假问题牵涉到文学的本质,是真正地道的文学问题。但是这个问题的解决,却不得不有赖于社会学的探索。事实上,愈是深入到文学的根基,纯艺术的唯美主义的研究愈是离不开社会学的角度。
与文学的表现性相联系的是文学的创造性。而创造是与自由相联系的。一个文学家,如果连心灵的自由也没有,他也就失掉了他的自我,既无从表现,也无所表现了。所以文学作品所创造的美,实际上是自由的象征。当作品被美照亮,呈现出跃动的生命力时,我们知道,正是自由,才是这光的灵魂。审美的批评家如果不能在作品的森林中追踪这光的灵魂,他也就不能把握活生生的美。而如果他这样做,他就不能不涉及许多敏感的社会问题和哲学问题(凡与自由有关的一切都是敏感的),而冒一种“社会学”的风险。而评论家如果不能在作品中发现突破,评论工作还有什么文学意义?文学问题和社会学问题,在我们的时代就是这样难分难解地纠缠在一起的。
正如文学必须说真话,但并非一切真话都是文学。文学作品必须是有创造性的,但并非一切创造都是文学创造。科学发明、哲学思考、工程设计、商业广告,乃至幼儿教育和民间艺人的新产品,都可以有创造性。而一个鹦鹉学舌的诗人,一个从外在概念出发来编故事和塑造人物形象的小说家,则是丝毫没有创造性的。虽说写作是脑力劳动,但从本质上来说,他们的工作是体力劳动,是物质生产而不是精神生产。他们并不生产新精神,他们的成批产品不过是重复一些已有的旧的东西,同木器厂的产品没有本质的区别。但由于他们的制作程序有意识地遵循着普遍的所谓“美的规律”,所以对于技术水平较高的作品,仅凭所谓“审美的”分析,是很难把它同真正的文学作品区别开来的。这个区别,只有凭借“社会学”的角度,进入更深的层次才能发现。解剖学不能说明鸟儿的美,真正鸟儿的美只能在鸟儿的飞鸣中把握。无线电遥控的鸟儿也能飞鸣,这是一种没有失误,也没有创造;没有变化,也没有选择;没有情感,也没有倾向性(焦虑、恐惧、欢乐……等等)的飞鸣。要把这种飞鸣同真正的活的鸟儿的飞鸣区别开来,就必须把握鸟儿的生命。如果这个鸟儿就是美与艺术,那么这美与艺术其实就是生命之光。我所说的假文学作品,就是指这种不是作为生命之光的作品。我说仅仅“审美的”批评难以区别真假,是说生命及其表现是一种比特定形式更为宏观的现象,它只有放在一个更为宏观的基点上来考察,才能被我们所把握。对于人的生命体的自我表现——文学来说,就更是这样了。
我常说美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人的本质是自由,而美是自由的象征。这话的意思也就是,在美与艺术中表现出来的创造力,是人类自由的最基本的形式和内容。
文学的创造性是同它的社会性和表现性相统一的。艺术是人类交流思想情感的特殊语言,文学作品所塑造的形象,作为一种用文字语言材料所组成的特殊符号信号系统,其创造性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一、它以前所未有的结构与形式丰富和发展了艺术语言的元功能——传递信息的功能;二、它以前所未有的心理体验与感受方式丰富和发展了人类的内心生活——它构成客观的精神文明;三、它以前所未有的鼓舞力量给人类改造客观世界、推动历史前进的意志与行为注入新的活力。我认为这三个前所未有,是一切伟大作品的共同特征。第一个方面的研究构成形式美学,它相当于语言学中的修辞学;第二个方面的研究构成心理美学,它相当于语言学中的语义学;第三个方面的研究构成社会美学,即价值美学,它相当于语言学中的语用学。这三个方面的研究不仅来自三个不同的角度,也基于文学现象的三个不同的层次。而社会美学、即价值美学的层次,是最基本的层次。
人类一切活动的基本意义,都在于它能够创造价值。文学创作的意义,也就在于它创造了精神价值。作为精神价值的哲学发现必然性和普遍性,而为人类进步作出贡献。作为精神价值的文学侧重于通过发现偶然性和特殊性,而为人类进步作出贡献。所以文学不是哲学的图解,不是“给思想以血肉”,而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是否承认这一点是一个文学观的问题,而对进步和倒退的理解则是一个社会观历史观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是分不开的,所以“审美的评论”和“社会学的评论”,在其基本层次上也是同一的。
在争取祖国进步的共同斗争中,文学和文学评论是战友。文学是强者,不需要评论扶着他走路,文学评论也应当是强者,不需要靠在文学的身上才能走路。有时是文学的发展带动文学评论前进,有时是评论家理论见解的创造性推动文学发展。但不论在什么时候,他们都是在大地上前进,都只有脚踏实地才能前进。
大地——这是他们力量的共同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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