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机动车牌的代号
栏目知识窗
出处中国交通安全报
期数总第 40 期
我国机动车的正式牌照都是七位数字,前列二位数字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代号,后列五位数字为车辆的编号。代号的分配是:北京01,河北02,内蒙古03,山西04,辽宁05,吉林06,黑龙江07,上海08,江苏09,浙江10,安徽11,江西12,福建13,山东14,广东15,广西16,湖北17,湖南18,河南19,四川20,云南21,贵州22,西藏23,陕西24,甘肃25,青海26,新疆27,宁夏28,天津29。空下“30”是留给台湾省的。
随着交通运输的发展,车辆不断增多,1975年4月8日又增加一个代号,即在各省、市原代号加30为该省新增代号。如北京01+30,新增代号为31,其余类。1983年,公安部、交通部又发出通知,根据广东、辽宁、山东、河北等省车牌有效数字不够用的情况,规定各省、市“在原代号基础上,再增加一个,三个代号同时使用。”即在第二个代号再加30,于是象广东在15、45的代号后,车牌中又有了75的代号。“60”、“90”的代号依然空留给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