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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 200 期精华文章
读者 200 期精华文章
《读者》杂志 1981 - 1998 年全部文字内容(共200期),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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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谁是谁非
栏目杂谈随想
期数总第 47 期
  据说在古代希腊,著名的诡辩学者普洛太哥拉斯和他的学生爱瓦梯尔订了一个合同,约定普传授爱以法律知识,而爱则分两次付清学费,第一次是在开始传授时交付,第二次则须在结业后爱瓦梯尔第一次出庭胜诉再交付。后来爱瓦梯尔结业后总不交学费,把普洛太哥拉斯惹火了,要到法庭告爱瓦梯尔。爱瓦梯尔说:“只要你到法院告我,我就可以不给你钱了。因为如果我官司打胜了,则依照法院的判决,我当然不把钱给你,如果我官司打败了,则依照我们的合同,由于第一次出庭败诉,我也不能把钱给你;因之,不论我在这场官司中胜诉、败诉,我总不把钱给你。”普洛太哥拉斯听后想了一想,说:“只要我和你一打官司,你就一定要付学费给我。因为如果我这次官司打胜,则依照法庭的判决,你当然要付学费给我;如果我官司打败,则依照我们的合同,你第一次出庭胜诉,当然也要付学费给我;所以,不论我官司胜诉、败诉,你总要把钱给我。”
  请问:到底该不该付学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