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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 200 期精华文章
读者 200 期精华文章
《读者》杂志 1981 - 1998 年全部文字内容(共200期),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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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奥运选手荣获金牌的奖励
栏目体育之窗
期数总第 90 期
  一些国家和地区,为其夺得第24届奥运会金牌的选手所提供的奖励是:
  南朝鲜:1亿韩元(约14万美元),重37克纯金牌1面,另加终身支薪。
  中国台北:台币400万元(约14万美元)。
  菲律宾;100万比索(约5万美元)。
  法国;20万法郎(约3.4万美元)。
  尼泊尔:60万尼泊尔卢比(约3万美元)。
  苏联;1.2万卢布(约2万美元),其中15%以美金支付。
  联邦德国:1.5万马克(约8.5千美元),同商界的运动振兴会支付。
  中国:1.5万人民币。
  土耳其:房屋1幢,汽车1辆,今后4年每个月1千美元。
  印度:房屋1幢及酌量金额(任何奖牌都有)。
  厄瓜多尔:房屋1幢。
  巴基斯坦;首都400平方米的土地一块。
  肯尼亚:1万肯尼亚先令(约600美元)。
  沙特阿拉伯:政府安排教育、工作及支年金。
  匈牙利:供应免税品。
  塞内加尔:勋章。
  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国,金牌选手可从广告、电视演出等方面获高额收入,故政府无须提供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