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孟子 · 第七卷 · 离娄上 · 第十节 [文]
作者孟子 [周](前372年-前289年)
孟子,名轲,或字子舆,华夏族(汉族),邹(今山东邹城市)人。他是孔子之孙孔伋的再传弟子。孟子是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与孔子并称“孔孟”。后世追封孟子为“亚圣公”,尊称为“亚圣”,其弟子及再传弟子将孟子的言行记录成《孟子》一书,属语录体散文集,是孟子的言论汇编,由孟子及其弟子万章共同编写完成。
正文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译文 孟子说:“戕害自己的人,不可能同他有所谈论;自己抛弃自己的人,不可能同他有所作为。说出话来破坏礼义,这便叫做自己残害自己。自以为不能安居于仁,由义而行,这便叫做自己抛弃自己。仁,是人最安稳的住宅;义,是人最中正的道路。空着安稳的住宅而不住,舍弃正确的道路而不走,可悲啊!”
注释 暴:残害,糟蹋。
非:诋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