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最高楼 · 乡老十人皆年八十,淳熙丁酉三月十九日,作庆劝酒 [词]
作者史浩 [宋](1106年-1194年)
宋明州鄞县人,字直翁,号真隐居士。史诏孙。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建王赵慎立为皇太子,浩除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孝宗即位,累除参知政事。曾对张浚恢复之举持异议,力主守江。隆兴元年,拜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首言赵鼎、李光无罪,申辨岳飞之冤。旋因反对张浚北伐,为御史王十朋所劾,罢知绍兴府。淳熙五年,复为右丞相。寻以事求去,除太保致仕。卒谥文惠,改谥忠定。有《尚书讲义》、《鄮峰真隐漫录》等。
正文 当年尚父,一个便兴周。今十倍,更何忧。冲融道貌丹为脸,扶疏漆发黑盈头。世方知,非熊老,聚吾州。
有智略、可从兹日用,有志愿、可从兹日酬。天付我,怎教休。琼浆且共飞千斛,蟠桃应得见三偷。谅吾皇,恢复后,尽封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