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白 [唐](701年-762年)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诗人,有“诗仙”之称,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汉族,出生于剑南道之绵州(今四川绵阳江油市青莲乡),一说生于西域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托克马克),5岁随父迁至剑南道之绵州(巴西郡)昌隆县(712年更名为昌明县),祖籍陇西郡成纪县(今甘肃天水市秦安县)。其父李客,育二子(伯禽、天然)一女(平阳)。存世诗文千余篇,代表作有《蜀道难》、《将进酒》等诗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于安徽当涂,享年61岁。其墓在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
正文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译文 我非常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明月夜常常饮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
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只在此揖敬他芬芳的道德光华!
赏析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上海辞书出版社 - 唐诗鉴赏辞典(新一版) - 黄宝华)
评析 此诗是唐代诗人李白在湖北所作的一首五言律诗,全诗推崇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全诗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以一种舒展唱叹的语调,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
首联点题,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慕之情。二、三两联描绘了孟浩然摒弃官职,白首归隐,醉月中酒,迷花不仕的高雅形象。尾联直接抒情,把孟氏的高雅比为高山巍峨峻拔,令人仰止。
注释 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古时对男子的尊称。
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是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王士源《孟浩然集序》说孟“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蔬艺竹,以全高尚。”
红颜:指孟浩然少壮时期。
白首:白头,指孟浩然晚年的时候。
卧松云:隐居。
中圣:“中圣人”的简称,即醉酒。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称酒清者为“圣人”,酒浊者为贤人。中:读去声,动词,“中暑”、“中毒”之“中”,此为饮清酒而醉,故曰中圣。
“醉月频中圣”句:月下醉饮。
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
事君:侍奉皇帝。
高山:言孟品格高尚,令人敬仰。《诗经·小雅·车舝》:“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徒此揖清芬”句: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李白出蜀后,游江陵、潇湘、庐山、金陵、扬州、姑苏等地,然后回头又到了江夏。他专程去襄阳拜访孟浩然,不巧孟已外游,李白不无遗憾地写了这首诗,表达敬仰和遗憾之情。“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二句,即透出仰慕而未能一见之意。
辑评 《四溟诗话》:太白赠孟浩然诗,前云“红颜弃轩冕”,后云“迷花不事君”,两联意颇相似。刘文房《灵祐上人故居》诗,既云“几日浮生哭故人”,又云“雨花垂泪共沾巾”,此与太白同病。兴到而成,失于检点。意重一联,其势使然;两联意重,法不可从。
《唐宋诗举要》:吴曰:疏宕中仍自精炼(“醉月”二句下)。吴曰:开—笔(“高山”句下)。吴曰:一气舒卷,用孟体也,而其质健豪迈,自是太白手段,孟不能及。
《李太白诗醇》:严沧浪曰:矫然不变,三四十字尽一生。